本篇文章408字,读完约1分钟

很好理解,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就不能享受税率优惠,应该返还已经享受的优惠税费。 但是,令人疑惑的是,作为国内婴幼儿食品生产龙头公司的拜因米是如何在“条件不合适”的情况下获得高科技公司资格认证的呢?

 

根据审计局的通知,拜因米2008年申请高新技术资格时,前三年实际投入研发的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只有0.65%,与3%的标准相差甚远,另外,拜因米获得的发明专利也与企业产品的核心技术直接相关。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在《每日经济信息》中表示,在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时,拜仁必须知道:“前三年实际投入的研发费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只有0.65%。” 因为,不排除拜因米“在申请认定中提供了虚假消息”的可能性,有违反的嫌疑。

有趣的是,当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致电拜因米时,企业董秘办公室表示,补税对企业来说是偶然的事,拜因米也很意外。 他还安慰说:“审计署不能每年对我们企业进行考核。” 揭示了对高科技资格认证的侥幸心理。

标题:“涉嫌提供虚假申报材料”

地址:http://www.vsunglobal.com/vsgnzx/106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