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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北京电通过记者万敏从北京发来

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包括央行在内的7个部委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受理的、业务申请范围包括预付卡发放和受理的4家非金融支付机构进行了检查。 此次检测是中秋节、国庆节商业预付卡发放和采用的高峰期,七部委与北京、上海两个预付卡发放规模较大的地区进行了比较。

央行表示,检查组采用抽签方法明确了两地4个被检查单位,对被检查单位的支付业务、发票管理、财务管理进行了现场检查。 在实行购卡实名制方面,许多单位在按规定登记公司购卡新闻、实行无保留限额发放制度的基础上,系统设置按规定进行了金额限制,但手动售卡登记册仍有超额发行记录; 在实行非现金购卡制度方面,公司有时不重复购买5000元以上的卡,而是采用现金; 在执行比较有效期制度方面,记名预付卡和不记名预付卡没有区分,不符合规定的储蓄卡在系统内未设定为新的比较有效期,或者未以合理的方式通知持卡人; 在持卡人权益保护方面,有关预付卡章程中存在发卡收款和比较有效期逾期后有效收款过高等问题的发票管理方面,根据税务机关的有关规定设立税务师收款机,并根据有关规定发行发票

“七部委联合检查预付卡发行管理 发现多种违规情况”

检查组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需要进一步了解的情况,要求被检查单位追加报告相关资料。 如进一步审查发现相关机构存在违反财务纪律、缺乏风险防范机制,特别是公款支出、取卡受贿、开方便开具虚假发票等突出问题,七部委将根据职责分工认真解决。

经审查,人民银行向13个机构发放了预付卡和业务受理许可证。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监察部等部门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意见的通知》发布,称央行要以规范为中心,严格管理为根本,加强多用途预付卡业务的严格审查和监管工作。 尽快出台预付卡业务、备用金寄存等相关辅助管理制度,细化《通知》规定,规范预付卡经营行为。 / br// h /

标题:“七部委联合检查预付卡发行管理 发现多种违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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