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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记者杨艹来自北京

 

6月21日下午2点30分,南京市民黄乃海向市中级法院递交行政起诉书,向江苏省物价局投诉,要求“降低南京机场高速收款标准”。

 

“我比较的不仅仅是南京机场的高速问题。 我想从全国高速公路收钱公平地讨论问题。 ”黄乃海说。

据黄乃海介绍,南京机场高速收款超过法定收款标准的50%,14年总收益28亿元,远远超过9亿8000万元的建设价格。 2004年江苏省相关通知规定,高速公路每公里收款标准为0.45元,但机场高速公路每公里收款额为0.24元,超过50%。 机场现行收款标准制定于1997年,实施后沿用至今,并未按照2004年的规定降低收款标准。

一位交通运输业投资分析师告诉记者,常规高速公路估算8-9年就能收回价格。 南京机场高速公路开通至今已有14年,其总收益至少为28亿元,远远超过9亿8000万元的建设价格。

“其实,接受高速公路的钱来偿还是可以理解的,但贷款还清多年后仍在收钱是不能理解的。 ’黄乃海对记者说。

江苏省物价局相关领导表示,南京机场高速收款确实很高,收款年限也太长。 但包括南京机场高速在内,总公司公开的浙江省台州椒江大桥、河南省郑州黄河大桥、山东省济南黄河大桥、广东省佛山三水大桥等路桥逾期收款站的情况目前仍未改变。

黄乃海表示,高速公路的收钱占物流价格的20%,降低高速公路的收钱已经和老百姓的生活密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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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机场高速超标收钱南京市民状告江苏省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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