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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第一批基金工作人员因未公开的新闻违规交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已经审定。 最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作出公开判决,38岁的基金经理韩刚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金31万元。

2009年8月,深圳证券监督局现场检查发现基金经理韩刚、涂强、刘海涉嫌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检查。 此后,两者在汉刚案件审查结束前被判处行政处罚和禁止市场进入,但汉刚因情节严重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处理,成为首批基金经理“老鼠仓”的有期徒刑案件。

本月中旬,深圳证券监督局发布《关于吸取教训、加强守法诚信教育的通知》,要求本辖区基金工作人员以违法者的惨痛代价为戒,珍惜工作生涯,诚实守法,不重蹈覆辙。 要求资金管理企业加强内控管理,完善自身监管机制,形成良好的合规文化,从根源上防止“老鼠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逆风事件被严惩了

2009年8月,深圳证券监督局发出《警告证券、期货、基金工作人员进一步强化守法观念的通知》一个月后,基金工作人员利用未公开新闻进行了违反交易行为的现场检查,韩刚、涂强、刘海三位基金经理。 这给基金行业带来了冲击,市场也关注着这次监管部门重新整治“老鼠仓”。

年7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涂强,刘海取消基金工作资格,没收违法所得,进行罚款行政处罚,并采取禁止市场进入的措施,但汉刚因情节严重最终被判刑。

2009年2月28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是证券企业、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企业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除因职务方便而获取内幕新闻外,利用未公开的新闻,违反规定从事与该新闻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 首次规定明确、含蓄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的,按照内幕交易犯罪的规定予以处罚。 情节严重的,有五处

“首例老鼠仓入刑案审定 基金经理韩刚获刑一年”

法律界人士认为,违法交易的发生时间是否在2009年2月28日以后是决策处罚的重要因素。 2009年2月28日以后,汉刚仍有多次违规交易行为,利润丰厚,无论时间、金额、情节严重程度均应严惩。

越过线就会失去职业生命

韩先生在事件前担任基金经理的时间并不长,但他利用未公开的新闻因违反交易被判刑,职业生涯结束。

事实上,目前我国基金经理整体年龄偏低,工作经验不长。 深圳证券监督局长张云东认为,该集团因市场经验不足给基金持有人带来市场风险是可以理解的,但决不允许因自身道德问题损害持有人利益,破坏市场秩序、市场文化。

近年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非常重视打击非法交易、利润运输等行为。 2008年上半年,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了王黎敏、唐建利用职务便利和未公开的基金投资新闻,通过其管理的证券账户为个人利益买卖同一股票获利的行为。 2009年及时调查了基金经理张野“老鼠仓”的行为。

深圳证券监督局在《关于吸取教训,加强守法诚信教育的通知》中强调,将一如既往地落实尚福林主席关于“三条底线”的指示精神,决不放松“老鼠仓”、不公平交易、优势运输等违规行为。

深圳证券监督局要求本辖区基金企业加强对员工的法制教育和合规培训,全体员工必须签署合规承诺书,建立长效机制,切实防范可能违反“三条线”、内幕交易的行为,打击利益冲突

监管将更加严格

分析师认为,从境外资本市场情况看,理财机构工作人员利用未公开消息买卖股票获利是顽疾,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通过严格的制度设计、持续监管、基金企业严密的内控制度来规避道德风险。 国外成熟市场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建立了内幕交易的监控、侦查、定罪等一系列打击体系。

分析师认为,随着《刑法修正案(七)》的出台,对利用未公开的新闻交易获利的处罚更加严厉。 一位律师表示,汉刚最后不会受到处罚,但今后对这类案件的司法打击力度将越来越大,认为“违法所得超过15万元可能会被移送”。 并且,证券监管部门对“老鼠仓”的行为实行一定的严格监管。 对于最初的“老鼠仓”被判刑的事件,很多工作人员要倾听更多人的告诫,珍惜职业生命,不要真的从源头上悲剧。

标题:“首例老鼠仓入刑案审定 基金经理韩刚获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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