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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巡视员丛明21日在“陆家嘴论坛”特别会场上表示,税改草案目前正在全国人大审议,其中未考虑歧视问题。

目前,关于税费改革,社会上有比较大的争论。 由于国内地区快速发展差异较大,东中西部居民的需求有所不同。 有人说“西部好,东部坏”,要求改革税收的呼声很多。 “不能一律,必须加以区别”。

上海金融服务办公室副主任徐权表示,在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过程中,一些金融业高管认为上海税费过高,与香港、新加坡相比没有特点,无法凝聚人才和机构的凝聚。 因此,一些金融官员希望制定差异化的税收政策。

对此,丛明回答说:“正在审议的方案中没有考虑差别化的问题,是全国统一的出征点。” 他还表示,税费改革的立足点是适当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税费负担,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

丛明说,经过静态测算,税改后一年可以减持1200亿元。 与去年税收约4600亿元的征收总额相比,这一力量非常大。

丛明还表示,国税总局正在制定在上海进行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的方案。 根据该方案,投保人支付税前保险费,将来领取保险金时交税,可以稍微降低个人税收负担。 “这是特别的支援政策,无论对中等收入者还是高收入者都是好消息。 “/ br /”“/ h /”

标题:“国税总局回应个税改革一刀切 未考虑地区差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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