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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排除高收入群体的故障

 

谢旭人表示,“发挥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是此次调整的首要目的之一。 除了低收入者受益外,随着国税函[ ( ) 89号、国税发[ ) ]50号文的发行,高收入群体纳税的疑难解答工作略有扩展。

据悉,在此次排查中,主要比较对象以非货币性资产参与了资本交易。 其中,近3年发生个人非货币性资产交易的企业、参与个人股权超过50万的交易等已被列入部分省市的积分排查对象; 辽宁、河北、山东、青岛、天津等地方税务局,甚至对资本市场各项交易涉及个人所有权的税收都进行了要点监测。

数据显示,根据公开的资料计算,以股票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的资本家们需要缴纳数百万元至数亿元的税金。

今年2月,国税总局批准江苏地税局回函(国税函) ( 89号),表示个人以判断增值的股权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的,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之后的4月15日,国税总局发布《关于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 50号) ),进一步强调了上述文件。

事实上,这次故障诊断可能只是个开始。 在许多拆迁户看来,将比较高收入群体纳税的排查和追征,或近期展开。 根据国税发[]50号文的规定,对高收入者征收税收的要点主要包括财产转让等非劳动所得四个方面。 高收入领域公司高级管理层的奖金、补贴、股权激励收入个人从事电影表演、广告拍摄及形象代言人等获得收入; 高收入外籍个人收入。

“启动高收入群体排查”

高收入群体避税的途径很多,而且金额很大。 据了解,从事房地产、矿产资源投资、私募基金、信托投资等活动的收入,以及高收入领域的各种奖金、补贴、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等激励收入,很容易成为纳税缴纳的漏洞。

解体官员认为,如果严格按照《50号文》的规定进行监管,高收入群体征收的税收额将大幅弥补征收点上涨、税率阶梯减少带来的财政收入损失。

税务总局所得税司表示,在加强高收入者主要收入项目征收管理的基础上,要以财产转让所得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非劳动所得为要点,比较税收易规避的重要环节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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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启动高收入群体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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