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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海宁

这个通知显然是《国八条》的“补丁”。 另一方面,《国八条》在要求各地明确房价控制目标时,无视了听取民意的手续。 另一方面,已经公布的房价调控目标表明,许多城市今年房价涨幅在10%左右,调控目标已成为涨价标准,这一点受到舆论质疑。 住部这个通知既弥补了《国八条》的遗漏,又顺应了民意,可以说一下子变多了。 但是,地方政府“听话”——是否听取民意重新调整管制目标值得怀疑。 我觉得重新调整“目标”的可能性很低。

“冯海宁:房价调控听民意 关键要听进去”

理由很简单,因为很多地方官的意见违背了民意的期待。 地方政府之所以有意设定高调控目标,使之与gdp挂钩,不仅不承担解释责任,继续依赖土地财政,还因为房地产不希望继续为地方gdp做出贡献,调控目标改变市场预期。 民意期望房价调控目标定得低,结合房价收入比,改变市场预期,走上降低房价的道路。 很明显,这两种意见很难调和。

“冯海宁:房价调控听民意 关键要听进去”

而且,住建部这个通知缺乏硬性限制。 我认为地方政府即使“听话”,但听取民意也是不合时宜的。 因为最终是地方政府说的。 如果地方政府不“听话”,不听民意,似乎就没办法了。 对于督促省级政府管辖的各城市听取民意的效果,需要如何加以注意? 众所周知,“听取民意”看起来很简单,其实很有学问。 现实的民意有“被民意”、“真民意”、“伪民意”之分。

“冯海宁:房价调控听民意 关键要听进去”

而且,地方政府不听民意失调这一“目标”也是有不少理由的。 例如货币、税收等重要监管工具都不掌握在地方政府手里,地方政府权力有限; 再者,在人工价格、土地价格、原材料价格等因素上涨的情况下,让房价顺应舆论的下降是否现实? 另外,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房价是游戏的结果,并不完全由地方政府计算……有这些理由,住建部似乎也没办法。

“冯海宁:房价调控听民意 关键要听进去”

我认为住建部有必要发出“补丁通知”,但“追加”什么值得探讨。 其实,民意表达已经很明确了。 也就是说,将调控目标与当地房价收入比挂钩,或与当地cpi挂钩,将“限价目标”变为“降价目标”。 从这个意义上说,“补丁通知”必须重新调整明确的管制目标的参照基准。 也就是说,调整根据当地房价收入比或当地cpi发布的调控目标。

“冯海宁:房价调控听民意 关键要听进去”

如果你认为目前的民意表达还不明确,需要听取民意,《补丁通知》应该重新设计明确房价调控目标的程序。 民意作为重要的参考标准,住建部在平衡地方官意和民意后明确各地最终的控制目标。

有些人可能认为,调整参照标准、重新设计明确的程序,都是朝令暮改,影响了《国八条》的严肃性。 但是,让房价恢复合理水平,是温总理多次承诺、民意期待、宏观经济健康运行的保证,也需要对《国八条》的部分条款进行适当修订,我认为是值得的。

另外,无论是今天的“听取民意”这样的“补丁通知”,还是过去关于住房贷款政策的“补丁通知”,都不仅证明了某项政策的制定水平需要提高,也证明了我们的监管者还是善于反省和纠错的。 但是,纠错必须贯彻,明确的规制目标不仅要增加“听取民意”,更应该遵从民意。 并且要明确合理的房价调控目标,明确合理的地价调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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