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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张敏从北京出发

 

上升还是不上升,这是个问题。

价格问题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自然备受关注。

有些人想涨价。 最近,各地出台的年抑制房价目标成为话题,据说“抑制涨价令”变成了“催促涨价令”。

有些东西不允许涨价。 北京市政府计划对8种积分商品实施价格监测,要求重要商品不能随意涨价。

有些人本来想涨价,但现在没有涨价。 上周,国内食用油批发价格下跌。 这是在《限价令》刚刚过期的关键时刻,让市场吃了“安心丸”。

“想上去”

 

有人指出,房价管理的目标各不相同,各地都在玩“复制游戏”

 

经过记者张敏从北京出发

 

临近限行,各地房价调控目标密集出台。 面对各种“版本”,住建部终于下令“榨取水分”。

3月29日晚,住建部在各地发布文件明确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时要求:“要在本地区内听取社会意见,科学合理化各地调控目标的制定,得到社会的认可和支持。”

昨天(截至3月30日,全国73个城市公布了房价抑制目标,与预期的“降价声”不同,房价抑制目标是“上涨声”。

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认为,在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依赖度不降的大背景下,房价的调控目标只是一场复制游戏。 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重点必须从现行的行政指令回归市场,但房地产价格问题的实质是土地供给、货币政策、税收政策以及贫富差距。 关于房价控制房价并不是釜底抽薪,只是涨水止沸。 他认为处理房价问题的市场方法是首先增加土地供应,减少货币供应。

“涨与不涨”

一位学者也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指出,如果不及时修改,房价调控目标很可能变为空谈。 由于住房建设部的上述要求,其他城市出台房价调控目标的时间将被推迟。

北京被指出“咬文字咬字”

 

北京的房价抑制目标是率先提出“降价”,引起了很好的呼声。 据北京市版介绍,与去年相比,今年新建的普通住宅价格稳定下跌。

从北京目前的市场情况看,“降价”似乎是必然的选择。 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昨日指出,北京房屋租金收益率已降至2%左右,不能再低了,“北京房价应该恢复正常水平”。

但是,一位不愿指名道姓的解体者坦率地指出,北京“在咀嚼文字”。 他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与其他三个一线城市不同,北京将房价调控目标对象设定为“新建普通住宅”,而不是“新建住宅”。

关于上述“一般住宅”的定义,北京市政府部门没有说明。 但是,根据北京市最近的规定,“普通住宅”是必要的,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一幢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实际交易价格不超过该地区享受优惠政策住宅平均交易价格的1.2倍。

这些分析师表示,普通住宅价格相对较低,在北京市场所所占比例较小。 如果严格执行包括限购令、利率、信用、保障性住房建设等在内的现有政策,新建普通住房的成交价格“在稳定的情况下降低”并不容易。

相比之下,“新建住宅”中还包括高级住宅,必然会提高整体的交易价格。 因此,北京缩小了房价调控目标的范围,是“聪明”的方法,但没有像外部预期的那样实现“普遍下跌”。

潘岩认为,北京低档房与高档房的价差从每平方米几千元到十几万元不等,高档房不涉及管控目标,是比较科学的方法。

许多参照点引起争论

 

大部分城市的“房价抑制目标”都受到质疑。

本月23日,吉林省榆树市公布了全年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增长率低于全年新建住宅价格的增长率。 根据官方数据,榆树市区新建住宅的平均价格比去年同期达到了50.5%。

将房价控制目标设定在50%以上,榆树市也冠以“最不可靠”的称呼。 另外,榆树市在同一份文件中表示,预计全年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2.8%,地区生产总值增长20.4%。

也就是说,榆树市在制定房价抑制目标时,没有参考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而是与更高企业的年房价上涨联系在一起。 这个方法受到质疑。

根据1月26日公布的《新国家八条》规定,今年各城市地方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快速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制定当地住房价格管理指标。

但是,将房价抑制目标与gdp增长挂钩的方法,同样也引起了很多疑问。 大多数有这样目标的城市都与gdp的增加有关,具体在10%左右。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全年全国房价最终上涨了9.9%。

除此之外,另一种记述方法是具体的数字控制。 例如,吉林省东辽县全年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均价2500元/平方米以下,吉林省临江市全年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均价2800元/平方米以下,吉林省辽源市全年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均价3500元/平方米以下等。

在以这些具体数字为目标的记述中,一些城市也同样涌现出“上升”一词。 例如,湖北省随州市公布的全年住宅平均售价控制目标为3327元/平方米,而该市全年住宅平均售价为3025元/平方米,据此计算,全年房价上涨近10%。

德佑地产研究主任陆骑麟近日向媒体表示,从历年统计局的数据来看,各城市房价涨幅基本可以控制在10%以内。 今年保障房供应增加的情况下,成交均价控制在10%以内的可能性必然会实现。

控制目标是否为空谈?

 

与这些现象相比,不愿命名的拆房者向记者指出,如果不及时修改,“房价调控目标”很可能变成空谈。

事实上,自从房价抑制目标与“新国家八条”一起出台以来,这个制度就备受争议。 反对者认为,这一措施行政意味太强,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反而容易扭曲市场。

根据住建部的要求,地方政府在明确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时,应当在本地区内听取社会意见,科学合理制定各地的调控目标,得到社会的认可和支持。 公布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城市,也应当采取适当的方法听取社会意见,根据听取意见的情况,适当调整公布的调控目标。

前述拆房相关人士认为,受住建部上述规定的影响,地方政府在未来制定房价调控目标时将更加谨慎,或目前的房价调控目标不会轻易与gdp、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挂钩。

他还表示,为了调整和制定更“科学合理”的目标,地方政府出台房价调控目标的时间很可能会推迟。

住所部的上述规定还要求各省级人民政府管辖的各城市应当督促房价抑制目标的实现。 (每经记者叶书利对本文也有贡献)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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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提出“降”引起三大疑问

 

经记者尚希从北京出发

 

在各地相继出台的房价抑制目标中,北京首开“降”字,“抑速不降”的“涨声”中,北京的房价抑制目标更被视为“决心最大”。

但是,北京的这种方法引起了业界三个方面的质疑。

疑问1 :仅限于新建的一般住宅吗?

 

“稳定中的下跌”成为北京市今年对房价调控目标的首要调整。 但值得观察的是,调控房价的目标仅限于“新建普通住宅”。

北京提出这样的目标也是基于现实情况,只和普通住宅进行了比较,与大型住宅和专业的商品住宅没有关系。 ”中国指数研究院副院长陈晟在接受《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时表示,该调控目标有可能导致保障房周边房地产项目出现降价,但北京整体房价如何尚待评估,老百姓也不要误解调控目标在北京整体房价稳定的情况下下跌。

“涨与不涨”

一位不愿出名字的开发商表示,“什么是普通住宅还没有确定,如果没有官方定义,限价就更难操作,从平均价格上衡量房价是否上涨或下降本来就有问题。”

疑问2 :与远近郊区相比?

 

“控制目标中没有提到高级住宅,特别是市中心的豪宅,这部分住宅稳定上升的可能性很高,在这次(限价)中,最重视中小规模住宅和民生相关住宅。 这个分体量供给量很大,第一是近、远郊区的县。 ”。 壹佰业集团常务副总裁范小冲在接受《每日经济信息》采访时表示,北京能够提出这样的房价调控目标,也取决于北京不同于其他城市的特殊性。

“涨与不涨”

全联研究院副院长陈宝存表示,去年四季度以来,北京在土地供应方面逐渐增加远郊区县的供应地,但四环以内一线土地供应极少,“四环以内的价格不可能控制,市区豪宅化的现状只能将控制目标转移到远郊区县,这一点不难理解。

疑问3 )能否实现稳定中的下跌?

 

在很多业内人士看来,北京的目标比其他城市的房价管理目标更容易实现。

“北京的目标比较细分,诉求水平上有很明显的区别,最终通过限制房价、竞争地价来保证目标的实现。 ”陈晟说。

范小冲认为,北京敢于说下跌,同时在稳定中实现下跌,也是因为限购令下缺乏比较有效的诉求,房地产除了市场调控外,还有行政方面的调控。 “从3月26日起,北京开始实施大幅提高房地产项目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新政策,由此从之前的1%~2%上升到2%~5%。 房价过高,增值税的压力也会增大,高价出售未必能获得高额利润。 ”

“涨与不涨”

但是,陈宝存对此提出了不同的看法。 他表示,一般商品房在招租过程中,附加条件是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指标,一方面开发商要选择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另一方面要限制商品房部分的价格涨幅。 “就像在按葫芦一样。 然后,我们选择了按葫芦。 这是极其困难的目标。 ”

“别激动啊。”

 

北京出台了政府规章:重要商品不得随意涨价

 

经过记者胡健从北京出发

 

3月29日,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发布《北京市价格监测办法(送审)》,向社会征集意见。

审核显示,政府将监控8种商品的价格,及时向社会公布的重要商品不得随意涨价。 价格异常波动时,政府可以暂时干预。

“这次招募结束后,发送审查将以政府令的形式发行,并以政府规则的形式正式发表。 ”北京市法制办公室告诉《每日经济信息》记者。

经审查,价格监测机构可以通过政务网站或公共信息媒体,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重要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新闻,诱惑居民的价格预期,稳定物价水平。

虽然北京市不是全国第一个以政府规章形式出台价格监控办法的省级行政机构,但经审核,北京的价格监控办法无疑是最详细的一个,最突出的是确定需要监控的8种商品。

这八大类商品包括粮食、油等重要农副产品; 汽车、通信设备等主要费用品、不动产等。

根据上述北京市法制办公室的介绍,价格监测的重点机构首先考虑的是大型超市、农贸市场等该领域的代表性公司。 定点公司需要建立价格监测登记簿,定期反馈相关商品价格波动、涨价原因等新闻。

定点机构有权要求价格监测机构严格保密属于商业秘密的价格监测新闻这一价格监测机构也实行保密制度,确保商家的商业秘密。

据介绍,审稿中规定的公布价格新闻是指这类商品全市平均价格。

根据审计规定,本行政区域内市场价格出现异常波动迹象或已经发生异常波动时,价格监测机构应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要求启动紧急价格监测工作计划。 必要时,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据介绍,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主要是加价申报和加价备案。 公司一次提价4%以上,10天内累计提价6%以上,30天内累计提价10%以上的,应当全天候向政府主管部门书面报告价格调整情况。 价格主管部门有异议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责令相关经营者恢复成本或者降低降价幅度。

相关信息

 

康师傅保留了提高桶的价格

 

经记者杨淑从上海出发

 

据报道,国家发改委委托相关公司座谈,宣布介入日本化用品等费用品涨价调查后,原定于4月1日上调容器面零售价的康师傅企业昨日表示,4月1日将暂缓容器面涨价方案。

去年11月1日,康师傅方便面产品的一部分在全国涨价10%,从原来的2元涨到了每包2.2元。 今年3月1日,康师傅方便面产品再次调整价格,提出将终端价格上调0.1元,调幅在5%以内。

康师傅在3月21日发布的年报中表示,由于面粉、棕榈油、糖、pet颗粒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持续上涨,从4月1日起康师傅容器面的零售价将上涨14%。 也就是说零售价每桶上涨0.5元。 用销量众多的快乐桶来说,零售价从3.5元上升到了4元。

对于如此频繁的涨价,康师傅方面此前在与《每日经济信息》记者的采访中表示:“前两次的涨价都是袋面的价格,没有让桶面的价格上涨过。”

根据昨天经济的呼声,康师傅企业宣布暂缓4月1日桶装面的涨价方案。 得知这一消息后,《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向康师傅华东区方面进行了确认。 截至昨天晚上,华东区公关部经理胡静对记者说,目前没有收到总部的相关通知。

“再也上不去了”

 

国内食用油批发价全面下降

 

经记者何珺从北京出发

 

商务部表示,受国际油脂油价下跌、食用油供应充足、市场诉求清淡等影响,上周( 3月14日( 20日)国内食用油批发价格下跌。

业内人士认为,在食用油“限价令”刚刚过期的关键时刻,这一消息让稳定的食用油市场吃到了“安心丸”。

据商务部预报,从品种来看,菜籽油、豆油和花生油的批发价格分别下降了1.1%、0.6%和0.3%。 分地区看,上海、福州、南宁菜籽油批发价格分别下降4.8%、4.6%、3.0%。 上海、福州、昆明大豆油批发价格分别下降4.7%、4.6%、1.9%; 重庆、济南、石家庄花生油批发价格分别下降3.5%、2.6%、2.4%。

但是,食用油的零售价格依然在上涨。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整理商务部历史监测数据显示,从去年10月15日至今年3月25日,豆油零售价从每升10.54元上涨至11.52元,累计涨幅达9%。 同期,花生油累计涨幅约7%,菜籽油累计涨幅约6%,这三个最重要的食用油品种都连续上升了5个月以上。 年1月1日至10月15日,3种食用油的价格波动曲线基本接近水平线。

“涨与不涨”

由于原料价格的上涨,几家食用油公司去年10月集体涨价了5%~10%。 因此,截至去年年底,主管部门和四大食用油龙头公司曾在座谈方法上达成一致,“两会”期间,小包装食用油不得涨价。

目前,该《协定》刚刚过期,从4月下旬开始,国内将进入小包装食用油销售旺季。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从相关油企方面获悉,暂时没有涨价计划。

由于下游价格受限,上游价格高企,食用油公司曾发生过严重的价格下跌现象。 业内人士表示,按一个月前原料价格和国家要求“不涨价”的零售价计算,当时的小包装油公司每加工一吨豆油就亏损近2000元。 由于国内四级大豆油现货价格从今年2月中旬的每吨10800元降至9000多元,原料价格负担减轻,公司亏损状况近期略有好转。

“涨与不涨”

商务部预测,目前国内油脂现货库存丰富,再加上南美大豆丰产即将上市,市场供应有保障,预计后期国内食用油价格将稳定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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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涨与不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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