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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周晓芳从北京出发

 

年初惠民昨天正式落地。

3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1日宣布,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大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 这个以进一步减轻中低收入者税负为目的的草案被称为年初惠民事实。

此次修正案将提高工资收入扣除费用标准,调整工资所得税率级的二次差距,并相应调整个体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租赁经营所得税率级差距。 会议的决定,草案进一步修订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提高到免征额或3000元

 

虽然会议没有公布提高税收起点的具体幅度,但可以肯定的是越来越多的中低收入者将被纳入免税范围。

从1980年我国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至今,个人所得税税率经过两次调整,2006年个人所得税免税额标准从1980年明确的800元提高到1600元,截至2008年3月1日个人所得税免税额标准为2000元。 这次调整是第三次,税级次距离将是第一次调整。

此前网络引用多位专家的预测,预计个税起征点将从目前的2000元上升到3000元,目前的9级税率也有可能调整,调整后应该在6级以下。

社科院财贸所税务室主任张斌表示,考虑通货膨胀、实际生活费等各方面因素,考虑个人所得税的财政收入筹措功能和财政负担能力,调整为2500元~3000元应比较合理。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城建控股总裁于炼告诉《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个税起征点应在5000元以上。 他说,调整税收起征点已经“晚了”,应该在前年或去年上市。

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财政部所长贾康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提高工资薪金所得扣除费用标准,调整工资薪金所得税率级差距,将贯彻“培育和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思路。

嘉康认为,对中国来说,能够成长为中等收入群体的人,往往是具有一定技能、受教育程度高、依靠辛勤劳动和聪明获得高收入的人。 在个人所得税设计中,必须充分考虑有利于中等收入者的培养和促进中等收入者的形成,为此要求相应收入水平区间内的个人所得税的税收负担不要过重。 要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应逐步将现行个人所得税制转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以通过个人所得税改革降低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培养中等收入者,加强对高端的征收调节为目标。 除减税外,还需要考虑一些行业的结构性增税。

“个税改革渐涉深水区 首调级次级距”

全国人大代表、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在议案中提出,个税起征点应在5000元左右。 他认为,实际上富人可以将税收从2000元调整到5000元,但很多工薪阶层获得5000元的收入不征税,这才是自己真正的收入,可以实际花费。 这样也可以逐步培养中等收入者,普遍提高老百姓的生活水平。

税收改革逐步进行

 

此前财政部部长谢旭人表示,将逐步实施个人所得税。 许多分析人士认为,税改是综合体系的改革,不仅仅是提高税收的起征点。 此次税费改革传达出一个强烈的信号,即“十二五”期间将继续推进,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将进一步增强。

据了解,现行的分类所得税制对包括工薪收入、利息红利收入、财产租赁收入在内的11个征税项目采用了不同的征税方法,许多高收入群体和富裕群体缴纳的税收比重相对较低。 而且,我国实行的9级超额累进税率过多而复杂,但世界许多国家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混合税制。 因此,现行的税率设计、税制模式等面临着优化和转换的需要。

“个税改革渐涉深水区 首调级次级距”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表示,只提高工资收入扣除的费用标准,中低收入者的利益更直接,但中低收入的绝对值较少,中高收入的绝对值更高。 缩短二次距离,就不同了。

刘桓表示,从全国情况看,各地方工资收入差距较大,“一律”减税需要进一步完善,税费改革还需要考虑地区收入差距,考虑到全国人大授权地方政府,应根据当地收入和物价涨幅自行调整 此外,应考虑将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与物价涨幅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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