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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人士7日向中国证券报记者透露,深交所已经于9月向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了创业板退市办法草案。 目前,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经成立专门小组研究退市制度,不局限于创业板,而是统一研究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退市机制。 创业板历史负担小,高成长与高风险并存,将“先行试点”直接变为退市制度。 监管部门希望以创业板为突破口,跟进主板退市制度。

“创业板企业有望先行先试直接退市”

“创业板各项配套制度中,退市制度是市场高效有序运行、实现健康可持续快速发展的基础性制度安排。 ”权威人士表示,作为资本市场优胜劣势长效机制的重要一环,完善的退市制度一方面促使市场资源流向高质量公司,另一方面有效遏制市场过度投机和违法行为,实现了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保护。 创业板直接退市、快速退市制度建立健全,与深化发行制度改革形成良好互动,有利于实现更加科学合理的评价和定价,符合当前市场化改革和基础制度建设的根本方向。

“创业板企业有望先行先试直接退市”

据该人士介绍,由于退市制度涉及面广,对投资者影响较大,在目前有序推进、整个过程还在不断研究论证的情况下,该人士建议监管部门不仅要研究退市制度的健全,还要研究创业板企业退市后的去向和监管问题 目前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没有监督退市企业的专业职能部门。 然后,必须研究退市企业的再上市问题,构建创业板上下可分的结构。

“创业板企业有望先行先试直接退市”

深圳交所负责人此前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创业板退市制度比主板退市制度还要严格。 概括退市标准,第一有多元标准、直接退市、快速流程三大优点。”

在国外创业板市场,退市是普遍且正常的市场行为,退市率明显高于主板市场。 2005年至2008年,美国纳斯达克市场每年非自愿退市企业超过40家,退市率(退市企业数/上市企业数)分别为2.6 (、1.6 )、1.5 )、1.8 ); 英国的aim市场从2006年到2008年每年非自愿退市的企业超过60家,3年退市率分别为1.6%、5.6%、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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