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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的车船税法草案规定,对采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减税或者免征车船税,对高耗能、高污染的车船可以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征收车船税。

现行条例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除可以对公共交通工具船舶给予定期减税优惠外,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因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减税免税的,可以减免减税或者免税;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现实情况,对农村居民所有、农村地区最优先采用的摩托车、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定期免征车船税。

“中国拟扩大车船税优惠范围鼓励新能源车船”

中国轿车船舶税的征税根据,从现行统一征税调整为按发动机排气量大小征税。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证实车船税法草案时表示,根据现行条例和实施细则,乘客不足9人的小型客车税额幅度为360元至660元。 豪华车和普通车标准相同,“未能充分体现车船税财产税的性质和所需的调节功能”。

草案指出,目前占我国汽车总量72%左右的轿车(载客不足9人的汽车)车船税税负,根据发动机排量的大小分别在进行降低、不变、提高的结构性调整。 其中,占目前轿车总量58%左右的排气量在1.6升以下的小排量车,税额幅度有所降低或保持不变。

草案将稍微提高9名乘客以上商用客车的税额幅度。 对于货车,由于自重,维持着每吨16元至120元的税额幅度。 为了迅速发展汽车运输,改为对拖车征收与目前卡车相同的税额减去卡车税额的50%。

关于船舶,草案仍然维持现行的每吨3元至6元的税额幅度。

草案还扩大了车船税的征税范围,不再明确车船是否应当登记纳税。 并且,中国要进一步加强车船税的征收管理手段,有关部门要协助税务机关加强车船税的征收管理。

标题:“中国拟扩大车船税优惠范围鼓励新能源车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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