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645字,读完约2分钟

(本文来自每日经济信息7月29日的报道)。

徐子莫经记者从上海

连续几天,atm机同城跨行取款价格上涨,各界人士对笔伐予以处罚。 昨天( 7月28日),许多法律界人士在接受《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时认为,银行已经违反了许多法律。 另外,各银行不论涨价时间前后,都有价格共谋的嫌疑。

针对银行提高atm跨行手续费的动向,中国银行领域协会称其为市场调节下的结果。 北京言大律师事务所玄英韬认为,银领域协会的说法不恰当。 根据《价格法》第十八条第二款和第五款的规定,“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政府需要时可以执行政府指导价格或者政府定价”,但银行属于垄断领域,作为重要的服务机构在定价方面应当遵循本条款

“ATM跨行手续费上调疑价钱共谋”

在没有事先告知的情况下,各银行都提高了手续费。 对此,许多法律界人士解体,银行涉嫌价格共谋。 因为调整各银行取钱的时机非常接近,而且剥夺了顾客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违反了许多法律法规。

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钱卫清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说,办理银行卡时,银行通常与客户签订约定,双方均留有存根。 如果该约定和客户办卡时的其他约定没有注明银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高跨行业取款手续费,或者涉及这几个事项,银行不得单方面加价。 银行要提高价格,就要经过物价部门,走相应的流程。

“银行这次涨价不仅违反了《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第7条、《价格法》第3条、《商业银行法》第50条,也违反了《反垄断法》第10条。 ’北京市道融律师事务所的陈柏苍律师罗列。 / br// h /

标题:“ATM跨行手续费上调疑价钱共谋”

地址:http://www.vsunglobal.com/vsgnzx/141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