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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央行官网介绍,为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统一监管重要金融基础设施,提高服务实体经济水平,提高金融风险防范能力,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由人民银行、快速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对外

金融基础设施是指为各类金融活动提供基础公共服务的体系和制度安排,在金融市场运行中居于中心地位,是金融市场稳健高效运行的基础保障,是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和风险防范的重要线索。 加强金融基础设施的统一监管是2008年金融危机后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的重要副本之一,国际监管组织出台了相关指导方针,要求各国遵守执行。

“人民银行、快速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 《统筹监管金融基础设施从业方案》”

经过多年的建设,我国形成了支持货币、证券、基金、期货、外汇等金融市场交易活动的基础设施体系,功能完备,运行总体稳健。 随着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金融基础设施的安全和效率也面临一定的挑战,需要在法制建设、管理统一、规划建设等方面加强。 为了推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金融体系建设,比较有效地发挥金融市场的定价和资源配置功能,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对我国金融基础设施的统一监管和建设规划。

“人民银行、快速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 《统筹监管金融基础设施从业方案》”

我国金融基础设施的统一监管范围包括金融资产登记主机系统、清算结算系统(包括开展集中清算业务的中央对方)、交易设施、交易报告库、重要的支付系统、基础征信系统等六大类设施及其运营机构。

其次,人民银行将与各部门、地方密切合作,扎实推进《方案》各项改革工作,统一监管标准,健全准入管理,健全设施布局,布局合理,管理比较有效,推进先进可靠、富有弹性的金融基础设施体系的形成

标题:“人民银行、快速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 《统筹监管金融基础设施从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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