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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闭幕会。 会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消除滥用野生动物的恶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及推迟召开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对野生动物乱食的突出问题和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的巨大担忧,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但是,要全面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还需要一个进程。 目前,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全国人大常委会尽快通过专项政策决定是非常必要和紧迫的。 在相关法律修改之前,首先及时确定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旨在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打赢疫情防控战争,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提供有力的立法保障。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两项重要决策”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关于禁食的法律规范只限于国家要点保护野生动物和没有合法来源、检疫未合格的其他保护类野生动物。 《决策》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以全面禁止野生动物食用为指导,扩大法律调整范围,建立了野生动物全面禁止食用的制度。 违反现行法律规定的,应当依法加重处罚,体现更严格的管理和严厉的打击。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两项重要决策”

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也就是说从今天起正式生效。

会议通过的另一项决定是关于推迟召开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决定适当推迟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召开,具体会议时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另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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