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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分级支持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贯彻习主席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实务应对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出台阶段性对照政策措施、缓解公司困难的决定部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扶持政策实施的若干事项

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公司,可按规定申请在年6月30日前放宽住房公积金缴存,缴存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住房公积金正常提取和申请。

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职工,至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偿还的,逾期不解决。 逾期不记录注册申请部门。 提交的申请将进行调整。 对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员工,可以合理提高租赁住房的提取额度,灵活设定提取时间。

三、在经认定的新冠肺炎疫情严重的地区,公司经与员工充分协商,可于年6月30日前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 继续缴纳的,自主明确缴纳比例; 停缴的,停缴期间的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各地区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加强对实务落实情况的指导监督。 各区经营城市生活的人民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抓紧提出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具体办法,落实好实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宅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年2月21日

标题:“三部委: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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