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624字,读完约4分钟

1月18日,财政部通过媒体发布了《关于落实微型公司普惠制减免政策的通知》。

通知中要求,中小企业实行普惠税减免政策,对月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对小型微利公司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公司所得税; 财政部关于对小型微利公司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的应纳税所得额,减按20%的税率缴纳公司所得税,实行了小型微利公司普惠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实施小微公司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

图片来源:照片网

以下是通知全文。

关于落实微型公司普惠制减免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为了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定部署,进一步支持微型企业快速发展,现将目前与微型企业普惠税收减免政策实施有关的若干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月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对小型微利公司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扣除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公司所得税;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公司所得税。

上述小型微利公司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领域,且符合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00万元以下、工作人数在300人以下、资产总额在5000万元以下三个条件的公司。

工作人数包括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人数和公司接收的劳务派遣员工人数。 工作人数和资产总额的指标应当用公司全年的季度平均值来明确。 具体的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 (季度初值+季度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开业或中止经营活动的,以实际经营期为纳税年度,明确上述相关指标。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现实情况和宏观调控需要,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50%的税额幅度内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地产税、城市土地购置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的附加、地方教育的

四、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经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地产税、城镇土地购置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以重叠享受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公司和天使投资个体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55号(第二条第(一)项将首批科技型公司条件中的“任职人数不超过200人”调整为“任职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为30人”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投资,投资2年以上,且符合本通知规定和财税〔〕55号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可以适用财税〔〕55号文件规定的税收政策。

2019年1月1日前两年发生的投资,自2019年1月1日起投资2年以上,符合本通知规定和财税〔〕55号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可以适用财税〔〕55号文件规定的税收政策。

六、本通知的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小型微型公司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76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型公司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77号)并废止。

七、各级财税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立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减税减税减税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小额公司减免普惠税的重要作用,切实承担落实的主体责任,以此为一项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规划部署,不折不扣地付诸实施 要大力加强和创新方法,加强普及指导,优化纳税服务,增进纳税工作便利性,确保纳税人和缴费者享受减税减税减税的政策奖金。 要密切跟踪政策执行情况,加强调查研究,对政策执行中各方反映的突出问题和意见建议,及时反馈财政部和税务总局。

“财政部:实施小微公司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

财政部税务总局
2019年1月17日

标题:“财政部:实施小微公司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

地址:http://www.vsunglobal.com/vsgnzx/40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