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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许多人认为加强征管将大大增加公司的负担。

其实这个想法有一定的误读。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观察到,此前许多省份向税务部门征收不同程度的社会保险费,但辽宁、黑龙江、福建、广东等省是税务全责征收,这些地区的征收工作总体平稳,公司负担没有大幅增加。

一位接近税务总局的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改革后,公司员工工资总额的计算方法仍按现行政策和口径执行,如果没有作假,原申报多少钱,现申报多少钱。

税务部门征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受到广泛关注。 这个改革怎么进行? 为什么要实施这项改革? 改革有那些作用吗?

一位接近税务总局的相关人士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根据相关要求,社会保险费除政策性补缴等部分事项外,社会保险部门和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核定公司和职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公司按期向税务机关自愿申报,单位职工个人缴纳

他进一步解释说,公司必须实际向税务机关申报公司员工工资总额和代扣代缴的社会保险费,员工工资总额的计算方法仍将按照现行政策和口径执行。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从税务总局获悉,税务总局将指导各地切实履行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确保改革期间各项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税务总局即将发出专门通知,要求各地体系化。 例如,细化实施方案,确保改革任务按期落地。 加强部门合作,确保业务工作比较有效地衔接; 规范缴费管理,确保征收工作顺利有序。 特别要统一规范执法检查,不要进行突击式、运动式的未付详查。 优化缴费服务,确保经营环境持续改善等。

“多省份早已由税务部门不同程度征收社保费 公司负担未大幅增加”

对此,一位税务专家向记者表示,税务部门可以征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实施税务协同管理,具有效率较高、价格较低、执法更规范的专业特点。 并且,将社会保险部门及其经营机构从繁重的征收任务中解放出来,可以更加聚焦于本职工作,更好地做好参保扩大、参保登记、权益记录、待遇发放等工作。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费的征收共有三种模式。 一是由社会保障部门征收,二是社会保障部门核定征收金额由税务部门代为征收,三是社会保障金额的核定和征收全部由税务部门负责。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查询相关数据发现,目前,全国3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22个省税务部门不同程度征收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稳定,公司负担没有大幅增加。

以河南为例,数据显示,全年社会保险费移交税务部门征收的年份,公司职工5项社会保险费收入增长13.27%,比口径增加约14% (且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相应减少1个百分点,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 其中,8个百分点为工资自然增长,约6个百分点为税务部门依法关闭增收、协助人社部门扩大参保而增加。

兴业研究表明,根据历史经验,社会保障新政的实际影响可能比较有限。 广东省社会保障征收模式从2009年10月开始由税务代理升级为税务全责征收,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为例。 广东省职工养老保险人均年缴费从2004年的2730元增加到2009年的3660元,年均增加186元。 2009年10月实行征收改革后,人均年缴费从2009年的3660元增加到年的4719元,年均增加212元,比改革前增加26元。 作为研究对象,2004~2009年全国职工养老保险人均年缴费年均增长600元,2009年起年均增长687元,比2004~2009年增长87元,超过广东26元。 可见,广东社会保障费按税务全责征收的改革并未大幅增加公司的社会保障负担。

“多省份早已由税务部门不同程度征收社保费 公司负担未大幅增加”

另外,辽宁、黑龙江、福建等其他税务全责征收地区,近5年平均增长率分别为7.47%、6.23%、12.90%,征收工作总体平稳,社会各方面反映平稳,公司负担大幅增加,也是社会舆论的焦点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目前存在不少必须参保、职工缴费基础不规范等问题。 推进这项改革会处理那些问题,产生它们的积极作用吗?

前述税务专家向记者表示,税务部门征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可以促进扩大参保。 对于未参保现象,税务部门掌握公司户籍新闻和个人所得税征管新闻,推送社会保险部门核对,将对扩大社会保险部门参保产生促进作用,增加被扩大公司和职工缴费额,这是履行法定义务,从而实现制度公平

据记者观察,年河南省税务部门征收社会保险费后,公司职工参保人数从737万人上升到761万人,增加了24万人。

除了参加人数外,有不少公司没有按照规定的工资总额缴费,部分公司对全体员工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60%缴费。

对此,前述专家告诉记者,税务部门将逐渐为实际费用奠定基础。 人社部有关文件规定,职工应当按照本人工资缴费,工资不足社会平均工资的60%的,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60%缴费。

他强调,税务部门征收社会保险费后,随着缴费基数逐渐现实,这些公司和员工的缴费额有可能增加,但不超过法定费用的负水平。

他进一步表示,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社会保险费后,随着税费的共同管理,征管更加规范高效,少缴社会保险费的职工和少缴社会保险费的职工,当期的实际可支配收入确实有可能略有减少。 但是,对员工个人来说,并没有吃亏,这个收入的一部分最终是属于员工个人的。 这是对在职职工未来社会保障权益的保障,也是对目前退休职工待遇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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