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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对于关心楼市的人来说,注定睡不着觉,特别是对于投机者来说,更是痛苦不堪。

因为,一夜之间,重庆、南昌、南宁、长沙、贵阳等几个大城市相继出台楼市调控新政,调控都指向同一个方面——限购,而西安出台新政,商品房在调价前向物价局申报价格

事实上,限制销售已经是中国楼市调控的重要手段。 3月24日,福建省厦门市发布《限售令》,成为全国第一个出台“限售令”政策的城市。 厦门规定居民新购房要在取得产权证两年以上后才能开始交易。

此后,包括成都、福州、青岛在内的近40个城市相继宣布新建住房需要取得产权证后,需要有一定年限开始交易,期限为2-10年。

当前,5个重要城市加入限购阵营,遏制房地产买卖,落实“住房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中央定位有重要意义,但目前的表现是,许多监管下的房地产市场政策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

根据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发布的《关于加强主城区新建住房再交易管理的通知》要求,9月23日起:

在重庆主要城市圈(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两江新区) )新购买的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房,必须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两年以上后开始交易

新建商品房新建购买的认定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二手房新建购买的认定时间以取得产权登记受理通知书为准。

 

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住宅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南昌实施“房价限制、地价竞争”政策,对采用“房价限制、地价竞争”方法开发建设用地的商品住宅(包括居民住宅)项目,将实施商品住宅销售 “三限房”购房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年内不得转让。 通过继承方法取得的“三限房”,必须在继承人和被继承人取得“三限房”后累计5年以上才能转让。

“大招来了!多家城市出手调控楼市,炒房者被彻底打懵”

另外,除上述“三限房”及以前限量销售规定的住宅外,自9月23日起,在全市(包括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新建区)范围内,包括新交易的住宅),以新建商品住宅和存量住宅为准),以合同网签名时间为准)


根据南宁市房管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快速发展的补充通知》,9月22日起:

进一步加强现房转让管理的限制。 企业实体、社会组织等法人在南宁市区(不包括武鸣区)购买第二套以上的住宅)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房,应当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2年以上后转让。

严格商社的销售管理。 房地产开发公司取得预售许可,对外销售商品房的,除非就预售许可范围内的具体房号与购房人达成一致,否则不得向购房人收取任何费用。 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暂停本项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网络签名。

通知自印刷之日起执行,比较有效期为五年。

 

根据长沙市住建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促进健康快速发展的通知》,9月23日起:

1 .在长沙市购买的商品房(含二手房),在取得房产权属证书3年后可以重新出售。

2 .长沙市个人家庭和集体家庭的个人,限制购买一套。

3 .长沙市户籍(家庭单位)有套房的,需要在取得套房不动产权证3年以上后再购买套房2。

4 .外来户限制购买1套时,需要出具24个月以上的所得税或社会保障缴纳说明书。

5 .该政策的实施范围为全市(不包括浏阳市、宁乡市)。


贵阳也出台了相应楼市调控政策,加入限售阵营。

在这份《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步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文件中,确定了贵阳房地产市场下一阶段采取措施。 包括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加强住房用地供应统一管理、加强住房公积金政策管理、限制新建住房3年内转让、加强二手房市场管理、培育住房租赁市场和促进快速发展等6个文案,这也是贵阳正式迎来“限售”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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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城市宣布限售措施不同,西安着眼于通过商品房价格申报来抑制房价。 根据西安市物价局发布的《关于商品住房价格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9月25日起:

商品住宅项目在取得预售许可之前或已取得预售许可证但尚未出售的商品住宅必须在调整价格之前向西安市物价局申报商品住宅价格。

城六区、长安区行政管理区域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开发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航天基地、国际港务区、泽东新城等开发区规划区域内的新建商品住宅(包括已领取预售许可证但尚未出售的商品住宅)均纳入商品住宅价格申报范围。 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的价格管理仍按现行政策执行,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商品住宅价格实行价格公示制度,符合价格申报要求的商品住宅“一套一标”的售价在西安市物价局主页公示。

商品房价实行明码标价制度。

房地产开发公司不得有下列价格行为:

(一)不按规定定价;

(二)实际成交价格高于公示价格

(三)经协商一致、决策或者其他协同行为相互贯彻,统一明确、维持、变更价格;

(四)通过囤积居奇阻止房源、捂盘惜售等方法限制销售数量、操纵价格

(五)捏造、散布涨价或住房不足等新闻,哄抬价格,推动商品房价暴涨。

(六)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石家庄23日发表了《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补充意见》。 意见称,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申请购房时,需要在近三年内连续提供24个月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说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说明,并购买一套住房,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自发购房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通知的具体要求:

一、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首套住房的,应当在近三年内连续提交24个月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说明书,限制购买一套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 自发文之日起新购买的住宅(包括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房) 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的市区范围内已有1套以上住宅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时不得在本市购买住宅。 购买时间以交易合同网络签名备案时间为准。 非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不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购买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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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自愿购买住房之日起,新购买的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在内的住房,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购买时间以交易合同网络签名备案时间为准。

本意见自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23日,武汉市房管局通知,进一步规范全市商品房出让管理,设定商品房限购条件等5种行为被认定为违规,相应开发商将受到暂停项目网签等严厉处罚。

通知中规定了以下五种具体行为将受到处罚。

一、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不得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公司通过会员认购、认购、接纳会员、购买基金或理财产品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购房定金、订金等费用。

二、取得预售许可证10天内,不要一次性重复公开所有准卖场,在销售现场醒目位置注明价格,标上“一套一标”,公示销售进度管理表,不得藏盘惜售、变形囤货。

三、出售商品房时,不得要求购房人不要重复支付一次,也不得以不重复支付的方式优先购房等方式,拒绝购房人正常采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房。

四、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应当享有一次性不重复支付办法和其他支付办法选择房源的同等权利。 房地产开发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限制条件和附加条件,确保公平选择房源。

五、开发公司在销售商品住宅时,按照我市限购政策的相关要求,通过网络签名备案系统进行购房资格检查。 购买者不得以自行提供相关住房鉴定资料作为购买的先决条件。

自从去年年底中央提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后,各地频繁出台房价调控措施,多方管控,目前看来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

9月18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年8月70个大中城市住房销售价格波动情况》显示,15个热点城市房价环比全面上涨,其中北上广深4个一线城市近3年来首次停止房价全面上涨。

总部记者最近访问北京时发现,部分二手房价格比最高点下降近20%,空期间,许多刚需人士仍有浓厚的观望情绪。

在上海,新房市场也出现了降温现象。 正如9月开始的项目,只有不到六分之一的住宅成交。 另外,新建住宅市场的低迷也间接影响了二手房库存市场。

 

根据人民日报旗下《侠客岛》9月20日发布的文案,9月12日,长沙市政府两次发售限价商品住宅,第一批20个项目共建设11682套,第二批建设正在计划中。 第一间房,长沙市芙蓉区新桥区3期共发售1208套房子,售价仅为4950元/平方米。 据考证,这个价格还不到周边地区二手房价格的一半。

据《证券时报》报道,在一系列监管团体的拳头和“打补丁”政策的作用下,热点城市投机和投资性购买的诉求大幅减少。 其中,货币和信贷政策持续紧缩的影响最大,而且这个因素短期内不会改变。 从现在的大趋势来看,“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规制构想没有改变。 现有的监管政策在建立长期机制之前不会放松。 房地产投资对地方政府土地财政和经济增长的依赖逐渐减弱。 另外,热点城市的土地供给增加,租赁住宅和共享财产住宅的供给也增加。 在“调控”和“供给”双向持续的力量下,房价很难大幅上涨。

“大招来了!多家城市出手调控楼市,炒房者被彻底打懵”

每日经济信息综合总公司、大岛、证券时报等

标题:“大招来了!多家城市出手调控楼市,炒房者被彻底打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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