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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盐作为生活必需品,关系到每个人的日常生活。 年,我国开始推进盐业体制改革。 今年1月1日,盐改革正式落地,放开食盐价格和允许食盐定点生产公司跨地区经营是此次盐改革的两个关键。

但是,变更盐落地后,全国范围内发生了许多外地盐被当地盐务管理部门检查和下放的情况。 外盐不规范,有问题吗? 还是当地监管机构有地方保护主义?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近日前往盐改热点江苏,深入走访盐企、食盐物流公司、监管部门和市场,努力展现此前盐改带来的冲击波。 】

每经记者在垚峰谢欣每经陈俊杰

我国一直以来实行食盐专营制度,各地方的食盐将由国家统一采购。

从今年1月1日开始,我国盐业体制改革进入实施阶段,包括放开食盐价格管制、允许盐企业跨地区经营等,但随着市场开放,一些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

近来,江苏省外盐企业大多表示,江苏境内有货物被扣押或产品被下架。 一些外省盐企业认为江苏省盐务管理局(以下简称江苏省盐务局)涉嫌“地方保护主义”,自己被检举的只有“外省盐”的身份。 在此,江苏省盐务局没有与具体例子进行对比,但表明一些外省盐企业确实存在质量和规范性问题。

●中盐上海在苏州卸货

4月11日,记者获悉,中盐上海市盐业企业(以下简称中盐上海) )销售的食盐产品在苏州市几家超市被下架。 根据中盐上海向记者展示的苏州市盐务管理局(以下简称苏州盐务局)颁发的《盐业违法行为纠正命令通知书((苏)盐政改)》第001b号),当事人单位)苏州悦家超市有限企业人民北路店违反销售“食盐产品”的

但是,该通知书没有证明相关产品违反的具体规定。 但根据中国盐上海员工提供的苏州家乐福超市短信截图,苏州家乐福员工向苏州市盐业局了解的情况是,上海跨省销售盐的批发公司必须向江苏省盐务局报告,备案必须符合8个条件 满足条件后,江苏省盐务局不得在网上公示,公示的公司不得向江苏省盐务局销售食盐。

4月14日,记者在此次事件涉及的苏州市两个家乐福超市看到,一家超市货架上摆着中盐上海的食盐产品,另一家超市没有中盐上海的产品。

当天,《每日经济信息》记者看到,苏州市盐务局盐政执法大队相关人士表示,中盐上海产品将在苏州销售,必要时将在江苏盐务局网上公示。 二是产品必须具备食盐电子可追溯系统。 “满足这两个条件,苏州市场欢迎”。 并且说,如果对通知复印件有异议,可以向苏州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找江苏省盐务局。

但是,中盐上海官员告诉记者,上述两项不成立。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提案改革事务局( 604号文《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实施工业和新闻化部办公厅盐业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第三条第(三)项,省级盐业主管机关自收到新闻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 省级和省级以下企业广告主管机关不得以食盐跨地区经营新闻为行政审批若干事项。

“外地盐江苏遭查扣引争议 省局、地方、公司各执一词”

根据第(六)款,在国家发布统一规定和标准之前,各省级盐业主管机关或食盐质量安全管理和监督机关不得将加入当地食盐电子可追溯系统作为允许食盐定点生产公司和食盐批发公司区际经营的前置条件。

截至目前,江苏盐务局已经发布了3份《江苏开展跨地区食盐批发公司名单》,其中没有中盐上海。 中盐上海方面表示,去年12月已向江苏省盐务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告知备案消息。

不仅如此,事实上,江苏省盐务局办公室主任王英俊4月12日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外省盐务企业向江苏省盐务局做新闻报告,只是为了在江苏省盐务局事件中方便事后监管,“报告准备工作不是上市前的条件,必须报告, 有以下行为,如果市盐务局开出这种罚单,要求整改”。 换言之,外省盐企业即使不在江苏省盐务局公示的区际经营清单中,也可以在江苏省内进行合法合规的销售,“只增加了监管难度”。

“外地盐江苏遭查扣引争议 省局、地方、公司各执一词”

显然与苏州市盐务局相关人员的说法有明显矛盾之处。

●中盐东兴在南京被扣押货物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未列入“江苏省开展跨地区食盐批发公司经营名单”的中盐上海,除苏州外,江苏省内无锡等地也遭遇了同样情况。 不仅商品在超市被卸货,货物在仓库被没收,截至目前江苏省内查获的食盐约有300吨。

《名单》上的食盐公司情况如何?

中盐东兴氯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盐东兴) )已列入今年3月26日江苏发布的“名单”,此前、之后均被江苏盐务部门核查过。

根据中盐东兴提供的《南京市盐务局行政处罚预告知书》(第01008号),南京市盐务局在南京市六合区竹镇民族商业街1栋1号万美超市进行检测时,发现当事人购买的规格为20kg/箱( 500g*40袋),中盐东兴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市盐务局认为,当事人未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的公司购买、批发销售食盐的行为违反了《食盐专营办法》第十四条、第十条的规定。 根据《食盐专营办法》第22条、第21条的规定,拟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一是停止上述行为。 二是没收查获的产品;三是总价值两倍的罚款,罚款4870元。

中盐东兴的销售经理向记者提供了食盐批发许可证的复印件。 许可证的比较有效期为年1月至年1月,该许可证由安徽省经济新闻化委员会于年10月27日发行,复印件上加盖中盐东兴的印章。

事实上,在进入“名单”之前,中盐东兴曾多次在江苏检查产品。 中盐东兴一位业务经理告诉记者,今年1月和3月,南京市盐务局在中盐东兴南京仓库查获约180吨和15吨食盐。 根据南京市盐务局向记者出示的《盐政执法抽样取证、先行登记留存物品证据通知书》,南京市盐务局表示:“你(公司)涉嫌未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经营食盐批发业务,销售的食盐产品涉嫌不合格盐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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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盐东兴对记者表示,中盐东兴有向江苏省盐务局备案并通过质检的报告,自己的产品没有问题,是国家免检产品。 然后,我怀疑为什么做质检需要拉所有的货物,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发表抽检结果。

●江苏省盐务局表示欢迎外省盐企业依法进入

针对中盐东兴、中盐上海等外国盐企在江苏境内被揭发的情况,4月11日,《每日经济信息》记者来到执法部门南京市盐务局采访,南京市盐务局一名工作人员告知记者,相关事件将询问江苏省盐务局。

江苏省盐务局办公室主任王英俊4月12日表示,此事请南京市盐务局知悉,途中有执法手续,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将盐还给人,开罚单后可申请行政复议。 “一般来说,没有那样的事情”。

记者也于4月11日随机访问了许多南京的当地购物场所。 包括金润发、世纪华联、苏果便利店、街角便利店在内,销售的食盐都是江苏当地盐企业生产的,没有江苏省外公司生产的食盐。 但王英俊表示,目前江苏境内有30多种外省盐销售,涉及的外省盐企业有十多家。

他说,如果行政主管部门看到外省的盐进行调查,政府也将向盐务局负责解释。 事实上,江苏欢迎外省盐企业依法合规进入市场。

其实,在这一系列事件中,江苏盐务局此前的《江苏盐务管理局关于发布江苏省涉嫌非法经营食盐公司名单的通知》(以下简称九号文)也引起了相关盐企的反对。 名单中许多盐企表示自己没有问题,但中盐上海更是在九号文出台后,将江苏省盐务局诉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对该文件进行违法判决。

王英俊于4月12日向记者解释说,九号文只是内部文件,是内部指导意见,不是执法依据。 涉及九号文的公司并不是说整个公司在江苏省市场的销售行为是违法的,而是在销售过程中有违法的一例。

王英俊表示,目前存在市场混乱,如一些公司“假冒配送真批发”、物流配送采用无资质车辆和人员等。 另外,也有证件照不齐全、票据不完整的公司,给不法分子挖掘空子的机会,取证调查也相当困难。 但具体情况要看具体案件,也欢迎公司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起诉。

根据江苏盐务局发给记者的资料,近日,江苏盐务、公安等部门在联合执法行动中,在南通、徐州、连云港等地查处了多起不合格食盐违法销售案件,并在沛县等高碘地区查处了碘盐违法销售案件,发现及时、截留 今年一季度江苏省盐业质量监督检测站共检测42个外省食盐产品,其中20个存在质量、包装不合格等问题,涉及多家食盐生产经营公司。

“外地盐江苏遭查扣引争议 省局、地方、公司各执一词”

区域调整

批发价格大幅下降的有精盐从每吨4000元降至2000元

经记者朱万平实习记者陈星经陈俊杰

食盐的安全性和价格是盐改革实施后,外界最关注的两大问题。

在各省相继采取稳定食盐终端市场价格的措施之际,由于厂家进入流通环节,盐企跨省开放经营竞争,实际上一些地区的食盐批发价格已经“跳水”。

4月14日,《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实地访问成都某食品批发市场时,普通精制小袋食盐明显下跌,据一家商家介绍,跌幅约为50%~65%。

另外,西南某市盐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盐改革实施以来,该省普通精制小袋食盐一批价格从4000~ 5000元/吨降至2000元/吨左右,曾一度最低降至1500元/吨。 业内认为,食盐定点生产公司和跨省销售盐的企业“降价抢量”是首要原因。

批发价大跌的趋势正在扩大

4月14日,《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以采购商的名义访问了成都五块石干杂批发市场(食品城)的几家商户。 记者了解到,该批发市场食盐价格明显下降,降幅约在50%~65%之间。

“以前卖125元/件,现在只卖65元/件了。 ’据其中一位商户老板介绍,普通精制小袋的食盐每件60包。

我拜访了几家店铺,发现最便宜的食盐是乐山盐,价格在30元/件~35元/件之间。 一家商店说:“过去青白江的盐运到这里卖被认为是走私,现在任何省份的盐都可以卖了。” 但是,上述商户表示,目前他们没有从外省得到盐。

四川省内其他地方的盐进入,食盐批发价明显下降。 地区间贩卖盐导致盐的价格下跌的情况,现在在国内很明显。

前文西南某市盐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改盐后,该省区普通精制小袋食盐批发价已从4000~5000元/吨降至2000元/吨左右,严重情况下,食盐一吨批发价仅为1500元左右。

另一方面,从事食盐生意多年的盐企业区域经理表示,食盐的批发价格几乎“被腰斩”,“几乎一夜之间食盐1吨的价格就下降了近2000元。 制造商告诉我,未来的价格可以更低。 ”

在阿里巴巴旗下的采购批发网站上,部分碘盐批发价低于每吨一千元。

一家省级盐业企业的中层表示,食盐定点生产公司因变更盐而获准进入流通行业,争夺市场的最重要手段之一是“脱价”,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现行食盐价格体系的混乱。

重新调整收益结构

针对食盐批发价下跌,其他省级盐务部门相关人士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普通食盐批发价下跌,是盐业专营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开放、受市场经济规律管制后出现的正常现象。

该人士认为,在全国食盐产能过剩的情况下,盐的价格放开必然会导致下跌,“下跌背后体现出的好处结构重新调整是最重要的问题,也可以说是盐改革的初衷之一”。

发现在盐改革实施之前,食盐产业的大部分利润被流通公司或产销一体的盐企业获取。 食盐定点生产公司进入流通行业后,其批发价与往年相比直接销售给盐业企业。

因此,从市场层面来看,食盐的批发价看起来在下降,但对制造商来说利润比以前更高。 前述相关人士认为:“盐行业的优势链已经调整,整体上公司正在向好的方向发展。”

上述某省盐企业中层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目前盐业市场红利处于流通状态,但公司在通过构建企业品牌来保证与产品的差异化的基础上,价格调整也不得过度。

虽然食盐的批发价被风吹动,但超市等终端的食盐价格现在似乎也在随风平稳。 关于食盐终端的价格为什么没有那么大的变动,这个中层的人说:“因为普通食盐终端的价格本来就很低,所以即使有变动,顾客的心情也并不深。”

关于食盐批量价格的未来走势,一家食盐商店认为,由于大幅下跌,未来批发价进一步下跌空期间应该不会很大。 “以前食盐进货很多,价格下降了,所以吃了不少亏,但是现在不怎么弄到东西了。 ”商户说。

批发混乱像

与盐相关的违法事件频繁发生的9成盐企业在打政策“擦边球”吗?

记者谢振宇实习记者陈星经陈俊杰

盐改革实施百日,外地盐企业与地方盐务主管部门之间的“不愉快”在贵州、江苏、河南等省频繁上演。 盐企指责盐务部门是“地方保护”,后者质疑前者的“不规范经营”。 哪个是正确的,各执己见。

另一方面,业内人士呼吁:“盐务主管部门既不是裁判员也不是运动员。” 另一方面,有人指出,盐企业的小经营行为,是打盐改革政策的“边球”。

“以物流服务商的名义进行批发的事实,与分销商签订虚假的劳动合同,为分销商设立虚假的企业,是目前90%至95%盐企业的共同方法。 ”西南某市盐务部门相关负责人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做了以下发言。 在这位相关人士看来,迄今为止四川“盐改第一案”的意义不仅仅在于比较批发商的无执照经营。

非法批发食盐频繁出现

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盐业体制改革方案》规定,允许食盐定点生产公司进入流通行业,同时食盐定点批发公司可以开展跨省经营。 有助于打破食盐市场固有的优势结构,激活市场主体的活力。

盐改革持续了100多天,盐企业和地方盐务部门之间的纷争不断,另外,各地也有直接诉诸司法的例子。

3月中旬,四川盐改第一案曝光。

今年1月,四川省青神县盐政管理处查处不合格盐产品时,该集团食盐供应商四川中勤盐业有限企业未经食盐批发资质从事食盐批发业务,“除现有食盐定点生产和流通公司外,其他各类商品流通公司不得从事食盐批发。”

“中勤盐业企业的违规行为之一是这一批食盐碘含量、杂质和外包装等不合格。 另外,企业没有定点生产资格证,也没有食盐批发许可证,没有从事食盐批发业务的资格。 ”据四川省盐务局有关人士介绍。

今年以来,国内大量存在着与食盐批发环节比较的类似事件。 盐改革的第二天,河南省新野县盐业局查获了大量非法批发食盐案件。 据报道,该案当事人持有定点产盐企业营销部门企业的聘书,但不得委托食盐定点生产公司以快速发展代理商的方式开展食盐销售,未取得食盐批发资格的其他公司、个人办理转换和代理业务等相关规定。

“外地盐江苏遭查扣引争议 省局、地方、公司各执一词”

有些盐企业不符合盐的初衷

前面提到的西南某市盐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与新野县类似的商贸企业、食品批发商等盐改前的“分销商”,通过与盐企业签订劳务合同,实际上是无证进行批发活动的情况,这不是单一的例子。

根据盐改相关规定,以前传盐企业“经销商”没有食盐批发许可证,不得批发食盐,但盐企业长期与“经销商”合作的模式(转批等)也属于违规对象。 以前有消息称,“经销商”要从事食盐批发业务,只能作为有资质的盐业企业的下延代批单位办理食盐转(代)批许可证。 无法制作证明的,变更县级盐业企业下伸乡镇村直批的经营单位,以盐业企业的名义销售食盐,开具盐业企业的发票,取得佣金代理报酬或者劳动报酬。

“外地盐江苏遭查扣引争议 省局、地方、公司各执一词”

由此,在部分盐企业的实际运营中,无食盐批发许可证的经销商将成为合格盐企业的分企业和劳动用工单位。

在负责地方盐务的一些人看来,这是打“边球”的违规行为。 前述盐务部门负责人表示,挂盐企业企业名称的经销商通常有两个特点,一是先付款后发货,或货到付款。 二是自负盈亏。

另外,也有盐企业签订虚假合同等,将个体经销商等转为物流配送业者,从事批发和零售行为的情况。

前面提到的市盐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部分盐企业开始寻找正规物流企业签订常规物流配送合同,但通过商业优势等途径将物流企业签订二次配送合同,将物流企业延伸到触角上批发环节。”

“既然这次盐的修改多次没有开放食盐的定点生产和批发资格,也就不是完全开放了专家。 在此前提下,盐企业以不同企业、不同物流商、不同劳动合同的形式触及食盐批发环节,不符合盐改革的初衷。 ’那个人说。

盐改政策

二部委再次下发文件改变按盐落地的措辞,将地方保护作为“靶子”

经记者李少婷经姚治宇

“开门的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 ”其中,盐虽居百味之首,却是长期市场化的“空”白区”。

但是,盐变了,粪便的状况还在持续。 首先,一些地方没有按期向社会公布盐业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 此后,全国频繁上演食盐《罗生门》。

面对日益激烈的“地方保护”和盐行业市场潜在的不稳定因素,国家发改委、工业信息化委员会4月13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实施盐行业体制改革相关工作的通知》(草案( 604号) ),以下简称604号文件) ) ) 据《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介绍,新的《盐业管理条例》和《食盐专营管理办法》也即将出台。

“盐改革开始以后,在实施的过程中肯定有一些困难。 光有一个改革方案是不行的,涉及利益相关,所以必须用相应的法律法规加以制约。 ’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的洪涛教授曾经对记者说。

“剑指”盐业地方保护

一年前,国务院发布《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国发) 25号) ),对推进盐业体制改革进行了总体部署。 年12月,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又印发了《关于加强改革过渡期间食盐专营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费( 211号) ),规定从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为盐改过渡期。

盐改革落地不久就陷入“胶着”,盐企业管理部门的“拔河战”面临困境。

4月13日,据国家发改委官网消息,各部委共同印制了604号文件。 文件措辞严厉,要求各地“从维护党中央决策权威的高度切实承担改革总责任”、“不折不扣地执行《方案》部署各项任务”,并于年6月30日前完成“地方性法规和政策中与《方案》精神不符的条款”。

要打破盐改的“地方保护主义”,最大的障碍被认为是无法区分政府企业。 604号文件规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早期政府企业(雇主)分离任务”,“在职能移交过程中必须保障执法经费,防止‘真/(/k0/)’地带的监管,确保食盐的质量安全。 ”并强调。

604号文件写得最多的是政策执行和积极释放市场活力的部分,是盐改革落地后出现问题最多的行业。

长期关注盐改的上海旨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邹佳莱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604号文件对当前市场垄断提出了严厉批评,谈得比211文件更透明。”

很明显,604号文件是为了处理问题而产生的。 此前曾有盐业管理部门在外地盐企设立多层挂牌的情况,如盐企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反映地方盐务局以该公司加碘不合格为由查获食盐。 604号文件规定,“有关部门不得以食盐质量检验等为由,按照合法合规没收或没收进入市场的食盐产品,不得影响公司的正常销售。” 如果需要检查,必须以提取形式检查食盐的质量。

“外地盐江苏遭查扣引争议 省局、地方、公司各执一词”

4月14日下午,一位省级盐业管理部门员工向记者表示,公司已经组织学习了604号文件,并按照政策规范向新闻告知了一些事项。 “改革很难触及好处,但政府真正想改变、想做的一定能做到。 ”上述盐业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说。

我希望规则进一步细分

改革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不能一蹴而就。 但是,不愿挂名的盐业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604号文件下发后,以前的模糊政策有了更详细的执行标准,但“具体操作仍然‘非常模糊’”。

上述员工向记者举一个例子,根据604号文件的表述,自营分企业必须依照《企业法》等相关规定依法设立的自建分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其违法责任由食盐批发公司承担。 但是,其辖区内的某外省批发公司自己组建企业配送,却没有相关资质,同时很多配送人员都是曾经的“食盐商人”。

“如果质量没有问题还好,但万一有问题就麻烦了。 ”上述工作人员表示,盐业管理部门没有执法依据,出现可能违法的情况,无法具体执行。 “我不能惩罚他。 发生问题时必须处理”。

从25号文件到211号文件、604号文件,管理层不断推进细分政策落地方案,但由于过渡期的特殊性,仍存在问题需要规范。 “盐改革开始以后,在实施的过程中肯定有一些困难。 光有一个改革方案是不行的,涉及利益相关,所以必须用相应的法律法规加以制约。 ’洪涛曾经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说。

记者观察到,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于4月16日完成了新的《食盐专营办法》(修订送审)和《盐业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的意见征集公告。 公告称,自年5月以来,相关部门举办了5次听取专家和地方意见的座谈会。 《食盐专营办法》修订副本证明,加强了对食盐违法行为的处罚,保障了食盐的安全。

“前面的法律全部废除了。 根据修订发送审稿修订后,基本上是未来的方向。 基准测试很清楚。 ”邹佳莱对记者说。

盐改的影响

出货每吨600元的零售价3500元的盐将打破原来的结构

每经记者在垚峰谢欣曾任姚治宇

食盐长期以来是专营体制。 1吨盐从制造商价格的每吨5600元,到终端销售,经常会达到3000元以上,中间的利润会翻几倍。

从今年1月1日开始,我国食盐体制改革正式实施,各地食盐定点生产公司可以直接销售食盐,省去了中间的流通环节,也实现了跨地区的销售。 这样,原本由国家统一规划采购的国内食盐市场就变成了活水。

4月11日至14日,《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在江苏南京、苏州等地多方采访期间获悉,食改体制改革实施后,外来盐企业进入复苏,打破原有价格结构,外来盐企业近千元的价格特点,给原有食盐市场带来了不小的冲击。

一家进入江苏省市场的外地盐企业销售经理对记者说,盐的价格和在经营区域两端的开放,减少了中间流通环节和监管的价格,提高了食盐生产公司的毛利率,也降低了居民在终端的购买价格,有望实现真正的双赢。

在流通过程中贪图利益?

食盐在我国是专营体制,但并不是所有行业的公司都享有高额的利润和美丽的业绩。 在过去食盐定点生产公司不允许进入流通行业的时候,食盐的出厂价格是国家定价的,因此其利润空之间经常被严重压缩。

例如迄今为止,食盐定点生产公司的食盐出厂价格为每吨600元左右,但经过流通环节,最终销往超市等终端的价格为每吨3500元左右,巨额利润被流通环节吞噬。

江苏盐业集团控股上市公司井神股份年报显示,企业去年营业收入21.5亿元,净利润2295万元,其中盐及盐化工领域营业收入13.97亿元,毛利率29.65%。 从产品来看,盐产品当期营业收入为12.16亿元,毛利率为29.20%。 井神股作为食盐生产公司,目前在国内单工厂的生产规模排名第一。 可见盐和盐化工产品的毛利率不高。

产销一体化的江苏盐业集团是另一种情况。

企业秘闻显示,从年至年前三季度,苏盐集团食盐业务毛利率分别为75.39%、68.21%、72.41%、72.85%。 它比井神股份盐产品的毛利率高很多。

无论是生产还是销售,都没有毛利率的两倍以上。 那中间巨大的利润差距去了哪里?

一家食盐生产公司的配送员告诉记者,食盐的运输价格很高,开放经营区域后,通常盐企业想进入的区域也在周围200公里以内。 “如果超过这个距离,基本上就没有利润了。 ”

对任何政企尚未分离的地方盐务局和盐业企业来说,价格都更高。 江苏省盐务局办公室主任王英俊告诉《每日经济信息》记者,江苏全省盐务执法人员800多人,这些人必须向盐业集团支付工资。

盐改革带来了市场的变化

根据相关政策,盐企业可以通过自建物流、委托第三方物流、自建网点或利用现有渠道等4种方式进入区际市场经营。

以江苏市场为例,从今年开始江苏省盐务局公布了在江苏省开展跨地区食盐批发公司的3个名单。 目前,有31家公司,但该名单也只用作备案新闻。

外省盐产品分别因品种数量和价格冲击了当地盐。 中盐东兴第三方配送企业盐富物流负责人介绍,中盐东兴普通精致盐产品价格最低2500元/吨,苏盐集团产品最低3400元/吨左右。 据中盐上海有关人士介绍,中盐上海的产品比苏盐集团丰富。

王英俊说,改革盐业体制,实行跨地区经营是机遇。 据他介绍,苏盐集团正在进行企业品牌战术,质量没有问题,同时生产和销售一体化,也可以到外省扩大市场。 苏盐集团不愿采取低价倾销战略,不利于盐企业和领域的健康快速发展。

外国的盐企业进来了,江苏的盐企业也出来了。 根据《每日经济信息》记者掌握的苏盐集团文件《江苏省盐业集团关于开拓各市盐业企业省外市场的暂行办法规定》的通知,苏盐集团要求各市盐业企业“打赢省内市场保卫战和省外市场攻坚战”、“各市盐业企业代表集团联合组建一个外省(市,

专家认为监管仍需规范化

目前,盐改革后,当地盐务监管部门检查外省盐的情况大量出现。

国务院快速发展研究中心公司研究所副所长袁东明表示,与今年大量发生的外地盐缉获事件相比,《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长时间垄断市场快速转型竞争市场,不可避免地会出现“阵痛”。 可以理解,目前改革还处于过渡阶段,相关配套改革措施不完善,出现了一些问题。

相信随着盐改跨地区经营政策专项行动的推进和其他相关配套措施的出台,监管不到位将很快得到比较有效的处理,但如何处理监管不到位的问题,确保健康稳定、竞争有序、安全高效的食盐市场,可能需要较长的时间

袁东明认为,国家《盐业体制改革方案》正式实施三个多月来,改革进展总体较好。 食盐定点生产公司和批发公司都在积极跨地区经营和扩大市场,过去的省市县单位的封闭市场已经被打破,一个有限主体的竞争市场正在迅速形成,改革效果初步显现。

与当前情况相比,袁东明认为,政府首先要加强改革的指导、指导、协调工作,促使各地切实按照改革方案的精神和要求制定地方性措施,以确保过渡期内改革顺利推进。 其次,要尽快出台领域标准、监管条例等配套改革措施,特别是督促各地尽快完成政企分离任务三,推进各地领域监管变革,着力提高监管能力。

政府和企业分离后,盐业企业不再承担监管职责,监管重担落在政府身上。 政府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能,为公司创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让老百姓放心吃盐。 最后,要积极推进盐领域的供给侧结构改革,加快食盐生产公司、批发公司的并购重组,提高领域集中度,尽快形成生产专业化、流通便利化的领域结构。 对盐业企业来说,充分认识盐领域的市场化改革是国家政策,大势所趋,扎堆立脉,巩固地位,把市场化改革视为做大做强的机遇,不要违背改革的要点,而是夯实内功,拓展市场,加强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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