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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杨建

根据吉祥( 600868,sz ) 11月1日晚间的公告,一石激起千层浪,轰动市场。 截至10月31日,持有企业4.95%股份的恒大人寿,已成为第一大股东,减持了所持企业的全部股份。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观察到,几天前的10月25日晚,梅雁发布了第三季度新闻订正公告。 订正后的第三季度报告显示,恒大人寿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恒大人寿持有9395.83万股梅雁吉祥,持股比例为4.95%,梅雁吉祥股价至此暴涨。

“恒大人寿清仓梅雁吉祥 拟举牌概念股成规则套利猎物”

那么,在恒大人寿和梅雁吉祥“闪离”中,此前被光环包围的“恒大概念股”的炒作基础也不复存在了。 追逐高价买家的是什么? 今天就明白了。

可以说,这次梅雁吉祥出现的规则套利,被巧妙地利用交易所挂牌制度与信披制度规则空之间,对股票非常分散的股票实施快捷套利的恒大人寿发挥得淋漓尽致。

恒大生命体10月31日清仓

公告称,梅雁吉祥于11月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恒大人寿关于股权变动若干事项的问询函》。

信中指出,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监察结果显示,企业股东恒大人寿通过旗下两个保险工会账户,于9月28日至9月30日认购企业股份9395.83万股,占企业总股本的4.95%。 10月31日,上述两个账户将全部出售所持有的9395.83万股。

因此,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企业在短时间内向恒大人寿购买企业股票后,验证所有抛售的首要考虑事项,并对外披露,是否有需要进一步披露的重要事项,充分明确相关风险。 另外,要求企业调查企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层最近三个月内买卖企业股票的情况,并对外披露。

随后,梅雁吉祥致函恒大人寿,询问短时间内买入企业股后,所有抛售的首要考虑事项。 恒大人寿答复说,购买和出售企业股票的目的是基于对当时资本市场的评估和对企业价值的合理评估。 梅雁吉祥并表示,没有应公开的、未公开的、对企业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较大影响的新闻。 根据企业自行调查,企业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最近三个月内未买卖企业股票。

“恒大人寿清仓梅雁吉祥 拟举牌概念股成规则套利猎物”

很明显,如果这个问询函不是恒大人寿透露了清仓梅雁吉祥,很多投资者似乎还蒙在鼓里。 因为恒大生命的持股比例为4.95%,无法挂牌。 所谓“买入不走线,卖出不公告”。

其实,恒大人寿是赶上三季度末买的。 10月25日晚,恒大明确成为梅雁吉祥大股东,10月26日、27日,梅雁吉祥连续涨停。 10月28日盘中,梅雁吉祥股价一度达到8.08元,创下年内新高。 10月,梅雁吉祥月涨幅为32.7%,月度最大涨幅达到52.74%。

律师:不构成短线交易就不会违约[/s2/]

关于恒大人寿在梅雁吉祥股的操作是否合法合规,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对记者表示:“如果是自有资金,则不构成短交易即可。”

事实上,根据证券法第47条的规定,“持有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购买该企业股份后6个月内出售或出售后6个月内再次购买,由此获得的收益全部归该企业所有,

对于恒大生命体的操作,私募怎么看?

一位私募人士表示,从证券法的角度来说,恒大人寿达不到5%的红线,但由于品牌标的梅雁吉祥股分散,恒大人寿通过二级市场认购,成为企业第一大股东。 成为第一大股东,是否应该与5%的持股股东进行比较并公告; 减持的时候,不是也有必要参照持股5%的股东事先公告减持计划吗?

记者了解到,梅雁吉祥此前多次出现笔头股东变更,企业也主动发布公告。 其中,最近的一家是去年8月4日,根据企业发布公告,截至去年7月31日,法人股东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共计982.6万股,占总股东的0.52%,是目前企业的第一大股东。

再往前追溯,《每日经济信息》记者根据年7月2日梅雁吉祥发布的公告,截至年6月30日,法人股东上海华敏置业(集团)有限企业持有本公司股份共计976万股,占总股东的0.51%,是目前企业的第一大股东。 但是,记者发现,企业没有就第一大股东减持发表相应公告。

梅雁吉祥这家股份非常分散的上市公司,在列举该品牌概念股的大潮中,似乎已经成为规则套期保值者的最佳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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