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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由于人为干预搜索展示结果在搜索页面诋毁今日头条,百度网络信息科技有限企业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一审判决中构成商业诋毁不正当竞争。 法院责令百度立即停止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原告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企业经济损失和合理维权费用50万,并在其官网和客户端醒目位置刊登了消除原告影响的声明。

12月1日,百度对比今日头条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的判决结果,回复“对该判决结果提出上诉”,在对存在异常的网站进行安全提示显示的基础上,“百度将所有网站视为同一网站”

12月2日,字节跳动副总裁李亮就“百度诋毁今天的头条”表示:“干预各搜索引擎,诋毁今天的头条不是最坏的行为。 为了打击同行竞争对手,百度直接提供了刑事案件中矛盾的两个证言,不惜制造冤案,涉嫌数百亿美元的美国上市公司在刑事案件中作伪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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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顾:吉利的检索结果

百度和今日头条的这次故障发生在年,百度爬虫在搜索收录时监控今日头条官网存在不稳定状态,自动进行稳定性异常显示。 最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刚刚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据人民法院新闻报道,11月30日,因人为干预搜索展示结果在搜索页面诋毁今日头条,百度网络新闻科技有限企业(以下简称“百度企业”)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中构成商业诋毁不正当竞争。

法院责令百度立即停止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原告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企业(以下简称“字节跳动企业”)的经济损失和合理维权费用50万,并在其官网和客户端醒目位置刊登了消除原告影响的声明。 字节跳动公司搜索顾客使用百度运营的今天的顶级网站相关关键词时,标题下红色醒目的“注意:这个页面可能因为服务不稳定而无法正常访问! ”。 或者类似警告的文字。 这些轻蔑的虚假陈述,以及“! 》、红色字体等常用于严重警告网站安全的标注方法,会对客户今天的顶级网站和服务造成负面评价,误导客户,恶意阻止客户访问今天的顶级网站。 法院认为,百度对比特定关键词对今天头条的搜索展示结果进行人为干预,对今天头条的搜索展示结果进行虚假提示,违背了诚实信用的大体和商业道德,损害了客观公平的竞争秩序,不仅误导了字节跳动企业的商业信用和商品声誉,还误导了顾客 法院最终决定,百度企业在没有相应事实根据的情况下,以红色标记的方式向互联网客户提示,属于编造和传播虚假新闻,构成商业诋毁不正当竞争行为,因此停止不正当竞争、赔偿损失、恢复影响等法律责任

“两大巨头纠纷案判了!字节跳动副总裁发文“补刀”,百度:将提起上诉”

百度回应:对此判决结果提出上诉!

与今天排名第一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的最新判决结果相比,据证券时报报道,百度方面表示“将就该判决结果提出上诉”,并强调在安全显示存在异常的网站方面,“百度将对所有网站一视同仁”。

百度方面表示,在有风险、模仿、不稳定等异常的网站上标注安全提示标记是搜索和安全行业共同需要的方法。 百度搜索对所有收录的网站都是平等的。 百度搜索的相关措施都是在记录的基础上自动统计、规范化进行的,目的是防止客户发生风险,不造成损失。

百度指出,安全识别可能被劫持、恶意篡改、访问状态不稳定的网站,并提示风险,是当前网络和安全行业的通行方法。 除了百度以外,谷歌、Sogou、金山、360等搜索、浏览器、安全杀毒产品中也使用了这种方法,其中发生故障的人也不少。 2006年,谷歌宣布,宝马因采用作弊提高自身领先搜索引擎排名,并在德国网站将其封杀。 众所周知的360名手机卫士也因书写功能发生司法纠纷,最终法院判决360家企业胜诉。

“两大巨头纠纷案判了!字节跳动副总裁发文“补刀”,百度:将提起上诉”

字节跳动李亮说:“/ S2 /。

百度在刑事案件中涉嫌作伪证

12月2日,字节跳动副总裁李亮就“百度诋毁今天的头条”表示:“干预各搜索引擎,诋毁今天的头条不是最坏的行为。 为了打击同行竞争对手,百度直接提供了刑事案件中矛盾的两个证言,不惜制造冤案[/s2/],涉嫌数百亿美元的美国上市公司在刑事案件中作伪证。 ”

 

这两个小时后,李亮又继续表示,百度企业侵犯了我的名誉权,终审判决已过21个月,百度仍未执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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