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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产权担保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 45号) )的要求,依法稳妥规范和推进农村“两权”担保贷款试点,日前,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担保贷款试点》。 “两种办法”从贷款对象、贷款管理、风险补偿、配套扶持措施、试点监测判断等多个方面,为金融机构、试点地区和相关部门确定了推进“两权”抵押贷款试点落实的政策要求。

“中国央行发布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办法 不能超过农民承包土地的剩余年限”

《两种办法》强调,银行领域的金融机构应合理自主明确贷款抵押率、限额、期限、利率,简化贷款手续,加强贷款风险的控制。 借款人获得的要求“两权”的抵押贷款,应当主要用于农业生产经营等借款人同意的合法用途。 试点地区政府要切实推进确权登记认定、流转交易平台的构建、价值判断、抵押处置等相关工作,为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提供基础性支持。 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做好角色分工,做好试点组织的实施、跟踪指导、判断总结。

“中国央行发布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办法 不能超过农民承包土地的剩余年限”

“两种办法”要求试点依法稳妥规范化推进,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担保贷款试点暂行办法》要求公有制性质不多次改变,不突破耕地红线,不层层出台规模指标,抵押使用的承包土地没有权利争议,不得超过农民承包土地的剩余年限。 《农民住房产权担保贷款试点暂行办法》确定借款人有其他长期稳定的居住场所,应当经集体经济组织书面同意,在金融机构处置抵押物时采取多样化的玩法,保证农民的基本居住权。 “两种办法”都鼓励地方政府部门通过折价、风险补偿基金、担保企业担保等多种玩法,建立贷款风险补偿和缓解机制,保证试点的顺利运行。 (完) )。

标题:“中国央行发布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办法 不能超过农民承包土地的剩余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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