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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沈溥

13年前,我曾以“引进港商合资项目”为由获得近300亩土地。 现在,这片土地的商业开发带来的好处游戏困扰着这些土地的开采权持有人沈国甫家。 沈国甫是着名的浙商代表,宏达高科实际的管理者和理事长。

9月8日,宏达高科发布公告称,“沈国甫没有参与杭海企业(指杭海商业城经营管理有限企业)的实际经营活动,杭海商业城项目与企业没有事实和法律上的关联。 ”。 这个明确的公告是由于杭海商业城项目在上述土地上开发,这个项目现在处于非法集资的漩涡中。

进入10月,杭海商业城项目仍处于停工状态,以接受投资者“押金”的形式吸收1亿1700万美元资金引发的矛盾仍未解决。 “杭海商业城企业沈浩荣已于9月26日立案侦查并被判刑”,相关人士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沈国甫是土地采购权所有人,沈浩荣成立杭海商业城企业专门运营该项目。

项目负责人受刑罚约束

浙江海宁是中国前百强县,以皮革为主导产业。 位于海宁许村镇的闫家桥地区紧邻杭州,再加上离杭州地铁南苑站仅一点距离,造就了当地罕见的高质量土地资源,商业项目蜂拥而至,而建设中的杭海商场项目一直默默伫立在那里。

据《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介绍,目前停产的杭海商业街区画属于浙江丽宏君服饰有限企业(以下简称丽宏君服饰企业)。 工商资料显示,丽宏君服装企业注册资本120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周利华是沈国甫的妻子。

宏达高科9月8日公告称,丽宏君服装企业主要由宏达控股有限企业(以下简称宏达控股)于2002年8月12日出资设立。 年1月5日,丽宏君服饰企业与杭州沈大实业有限企业(以下简称沈大实业)签订《租赁合同》,将位于海宁市许村胜利村闫家桥66号的全部房产和用地租赁给沈大实业。

此后,由沈大实业牵头设立的杭海企业将上述房地产改造为商铺,出租给300多名投资者,让300多名投资者在签订合同时支付押金,作为应支付押金产生的利息的“租金”。 但是,这笔生意并不顺利。

一位投资者代表告诉记者,从年5月到年初,杭海企业以“押金”的名义共收到1.17亿元资金,但年末,许多投资者发现账户没有收到“合同”约定的回报。 在询问杭海企业相关部门后,当时的企业董事长沈浩荣表示,企业资金链存在问题,无法兑现相应的款项

自年8月初以来,由于长期未能就投资还款达成一致,投资者陆续向杭海商业城项目所在的浙江海宁公安局通报,被认为涉嫌非法吸收沈浩荣、沈国甫及其旗下的杭海企业的公共资金。

9月下旬,举报的投资者向记者出示海宁市警方回复举报的邮件,称:“你向海宁市公安局举报的浙江杭海商业城经营管理有限企业涉嫌犯罪的案件,经我局审查,于去年9月26日立案侦查。 嫌疑人沈浩荣、金荣富、金荣根同日被我局刑事拘留,对犯罪事实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但是,针对上述说法,记者多次致电海宁市公安局相关部门,均未得到肯定答复。 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这些事件多而复杂,“不是一时能说清楚的事情”。

资金链断裂引发的危机

这不是普通的商业纠纷。

根据杭海商业城的相关资料,该项目是沈大实业投资开发的大型综合商业体,总建筑面积达30万平方米。 以服装、面条辅料为主要业务形态,兼营皮具、小百货、包、食品等业务形态,具备美食广场、电子商务、TT展、星级酒店、ktv等,成为商场整体衣食无忧的中式“折扣店”

但是,在杭海商业城的建设中,虽然正在进行被称为沈大实业的投资开发,但根据投资者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提供的相关资料,杭海企业在其中发挥了实际运营的作用。 《浙江杭海(国际)商业街租赁合同》是杭海企业与投资者签订的,在向300多位业主租赁厂房的过程中收取押金。 此外,杭海企业通过一家名为“海宁杭海精品商场有限企业”的企业作为租户与上述投资者签订合同,将这些商店出租,杭海企业为“担保人”。 毕竟,杭海企业从投资者那里收到了1亿1700多万元押金。

“宏达高科否认非法集资 上亿“押金”纠纷未了”

但是,年下半年,杭海商业城项目危机开始爆发,建设逐渐停止。 一位相关人士表示,“事后的调查显示,杭海商业城项目总负债达1.7亿元,除投资者资金外,沈浩荣和沈大实业还拖欠项目建设资金等。” 面对投资者的追究,沈浩荣表示,目前自己名下的资金链完全断裂,对1亿1700万元的借款束手无策。

另外,原项目合伙人之一沈国甫家族旗下的丽宏君服装向法庭起诉了这些项目合伙人杭海企业和沈浩荣及其旗下的沈大实业。

年9月30日,浙江海宁市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丽宏君服装诉讼杭海企业家租赁合同纠纷案,10月2日,丽宏君服装申请追加沈大实业、沈浩荣为共同被告。 海宁市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体,分别于每年11月19日、12月15日公开开庭审理两次,该案现已审理完毕。

丽宏服装表示,年1月,丽宏服装与沈大实业签订租赁合同,约定原告将位于临东路的厂区和整个场地租赁给沈大企业。 租赁合同由杭海企业继承,由沈大实业和沈浩荣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杭海企业尚未为丽宏君的服装支付3969万元和水电费25万元。 法院判决支持丽宏君服装的上述需求,要求沈大实业、沈浩荣对上述支付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沈大实业、沈浩荣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杭海企业追偿。

令人费解的相关

不仅在土地开采权的所有者,在杭海商业城项目的商业开发中,宏达控股的作用也不容忽视。

年3月15日,运营上述地块项目的杭海企业注册成立,根据股东结构,其中沈大实业出资80%,宏达控股出资20%。 据《中国经营报》报道,今年9月,沈国甫的妻子一共持有宏达控股96.52%的股份。

此外,《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在日期为年3月11日的杭海企业股东大会决议中表示,杭海企业高管层中,沈浩荣、沈国甫、马吉岑三人为杭海企业董事会成员,其中除沈浩荣外,还有一位董事马吉岑为宏达控股

关于现状,宏达高科此前发布的明确公告显示,沈大实业由沈浩荣和沈青颖共同出资设立,此后股东结构多次变更,但一直由沈浩荣实际控制。 沈大实业牵头成立项目企业杭海企业,其中沈大实业出资80%,宏达控股出资20%。

公告称,杭海企业成立后,法人代表沈浩荣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实际负责项目运营。 后来宏达控股与沈浩荣的经营理念不同,发现杭海企业的股权比例只有20%,无法参与经营管理,随后决定退出该企业,同时沈国甫不再担任该企业的董事。 宏达控股将杭海企业20%的股份转让给沈浩荣个体,并于年7月28日完成工商注册。

宏达高科上述公告称,沈国甫没有参与杭海企业的实际经营活动。 但杭海商业城项目维权代表提供了资料,表示沈国甫担任杭海商业城项目企业副董事长,出现在年12月1日召开的杭海企业股东会议上。

另外,宏达高科在公告中表示,杭海企业成立后,法人代表沈浩荣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实际负责项目运营。 但是,该项目的土地开采权属于沈国甫家族实际控制的浙江丽宏君服装有限企业,沈国甫本人或家族成员是否知道杭海商业城项目的运营方法并通过? “在招商过程中,沈国甫多次以股东的身份参加‘哗众取宠’,许多投资者都以上市公司为目标。 》一位投资者表示,年5月间,沈大实业与宏达集团共同组建的杭海企业从成立之初就开始大力推广打造奢侈品国际商城的广告。 其中的一个“噱头”是宏达高科母企业参与,从杭海企业成员结构等多个方面说明沈国甫参与了杭海企业的运营,对杭海企业的违法行为知之甚少。 业内律师也表示,“退出杭海企业并不能免除宏达集团和沈国甫的连带责任。”

“宏达高科否认非法集资 上亿“押金”纠纷未了”

针对这样的疑问,《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向宏达高科发送了采访大纲,在发布消息之前,记者没有得到回复。

此外,记者还获悉,杭海商业城项目危机爆发后,在海宁市政府层面多次协调,沈国甫方面也曾与业主出面谈判。 但是,由于沈国甫、沈浩荣、投资者三方权益的要求,未能调整,最终没有结果。

被称为“假投资、真圆地”[/s2/]

随着与投资者商业纠纷的发酵,杭海商业城项目商业开发背后的土地问题逐渐受到关注。

2002年10月,浙江丽宏君服饰有限企业以引进港商合资项目为由,开始大规模土地征用。 面积近300亩,但实际上多年没有实际开设现场。 被指出最初是空的,之后建造一部分仓库用于出租,是“廉价的土地”。

据有关方面介绍,由于土地征收过程中存在土地补贴过低引起当地村民不满的情况,并涉嫌长时间搁置,2006年7月4日,15户村民向嘉兴市人民政府提出复议申请,要求海宁市政府收回该地的开采权,然后返回村民恢复农业 这件事暂时引起了媒体的关注。

但更引人注目的是,该地被称为“虚假投资、正圆地”。 根据《人民日报》旗下《市场报》2006年9月1日的报道,丽宏君企业是宏达控股企业的子公司,办公经营场所占用集团企业的房间,只有80平方米左右,几年来一直没有变化。 其引进的香港丽君企业是“伪港资”。

根据上述报道,当时海宁市有关部门对该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非常大,土地价格每亩5.18万元,扣除农户设置补偿费的每亩6.5万元,政府转卖每亩1.32万元。 另一方面,相隔一路的余杭区地块于2002年与丽宏君企业基本同步转让,每亩地价96万元,背后的优势不容小觑。

针对这类疑问和当初出售土地等一些事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多次联系海宁市国土资源局和所在海宁市徐村镇政府进行采访,但截至记者发布消息时,未得到任何正面回复。

另外,上述土地原是工业土地,后来转为商业开发。 关于这种土地性质转换的根据等相关事项,9月下旬,记者赴海宁市徐村镇政府采访,但相关负责人因公务外出未能前往。 之后,记者给徐村镇的杜菁池镇长打了好几次电话,但在记者发布消息之前,还没有收到相应的回复。

这种被称为“伪港资”的企业,还与上市公司宏达高科进行过交易。

根据宏达高科2009年3月5日的公告,2009年度内签订了累计金额在1230万元以下的日常关联交易合同。 (其中染色加工劳务提供合同不超过500万元,房屋租赁提供合同不超过30万元,面料购买合同不超过700万元); 与丽宏君(香港)实业有限企业签订2009年度累计金额在600万元以下的日常关联交易合同。

标题:“宏达高科否认非法集资 上亿“押金”纠纷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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