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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胡健

昨天( 8月5日)调整后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本周向社会公布,包括备受瞩目的房地产税法在内的34项最新立法任务出炉。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介绍,房产税立法及其证明的起草工作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牵头,财政部配合制定。

现在广泛流传的版本,期待着未来房地产税征收通过规定“免征征收面积”的方法明确房地产税的征收点。 也就是说,个人或家庭豁免征收面积以内的住宅,免征房产税。 另一方面,“免除征收面积”是根据地方住宅状况对比划定的,不能“一律”。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施正文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房地产税立法已经正式进入轨道,但这项改革比较难实施,涉及房地产税收体系、地方财政和政府公共服务管理等问题,实施主体为地方政府,因此近两年内不可能落地。

立法初稿基本成型

早些时候,上海和重庆首先开始了房产税的试点。 前者的征收对象是本市居民二套房和非本市居民新购买住房后者是个人所有的独栋商品住宅、个人新购买的高级住宅、重庆市无户籍、无公司、无员工的个人新购买的套房。

但是,对试行没有很大的影响,即使过了将近4年,试行范围也没有扩大。 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政策决定》中提到房地产税,要求“加快立法,适时推进改革”,这也是中央文件首次提出房地产税立法问题。 目前,房地产税立法终于正式列入立法计划。

本文认为,各地房地产市场的进程和情况不同,对房地产税的态度也肯定不同,但我国税收法定大体上可以及时工作,但法律不能站在前面。 “例如,有些城市需要制定房地产税政策,调整市场,但没有相关法律文件就不能征收。 ”

此前,中国社科院财经战术研究院年报指出,房地产税改革应调整房地产各环节的租金、税、费制度,对房地产交易环节实施轻税,提高交易完成后的所得税税负。 这样既可以鼓励居民根据工作和生活的需要改善自己的住房,又可以准确打击房地产的投资投机诉求。

目前房地产税立法初稿已经基本形成,现阶段必须在全国人大、财政部内部征求意见,完全进行,还没有到向专家等社会各界征求意见的阶段。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此前了解到的财政部文件显示,目前的房地产税制已不能适应当前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需要。 对各类房地产统一征收房地产税,统一推进相关税费改革,有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快速发展,逐步培育地方税种,推动地方政府治理方法的转变,调节收入和财富分配,促进社会公平。

“房地产税纳入立法规划 短期难落地”

这两年很难正式落地

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以后,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发生了很大的波动。 每次房价上涨速度和步伐过快,都会出现房地产税相关的呼声,被视为抑制房价的杀手锏。

此次房地产税纳入立法计划,何时出台备受关注。 本文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任期在年内,列入立法计划,意味着在此期间将审议或通过房地产税案。 “但是,按照通常的节奏,今年应该不会被审议。 明年可能会被审议,但不一定会通过。 如果这次不能通过也是正常的,那么事前算法等影响面较大的立法就有先例了。 ”正文说。

“房地产税纳入立法规划 短期难落地”

一位与此事相近的权威人士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房地产税立法草案主要涉及几个方面,如将各类房地产纳入征税范围,制定科学有效的计税依据,设定合理规范的房地产税减免范围,加强房地产税征收执法保障,纳税保障

在此人看来,房地产税立法完成后,《城镇土地征收税暂行条例》和《房地产税暂行条例》将被废除,房地产相关契税也将逐步取消,相应的《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也将被废除。

这些调整直接关系到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等实际问题,有必要首先考虑稳妥的问题。 本文认为,房地产税与地方政府的税收关系更为密切,在税率的制定和减免范围上,地方人大有很大的自主权。 所以,即使税法实际通过,也不一定意味着在全国统一落地。 “减免范围有变窄的地方,也有变大的地方,也有不征收也可以的地方,这也有可能发生。 ”正文说。

“房地产税纳入立法规划 短期难落地”

目前,学术界普遍认可“豁免征收面积”的制度设计。 即根据所在地住房情况,规定人均平均基本居住面积,对人均平均基本居住面积以内的住房面积免征房地产税,对基本居住面积以外的住房面积征收房地产税。

本文认为,房地产税法应根据有益于纳税人的大体情况,设定人均免签面积的下限和税率的上限,地方根据现实情况灵活执行。

标题:“房地产税纳入立法规划 短期难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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