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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刘卫琰

花了7年时间酿造的我国汽车反垄断指导方针迟早会打破冰层。

最近,一位参加汽车反垄断指导方针制定的信息人士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证实:“汽车反垄断指导方针初稿已提交国务院相关部门,但何时发表目前没有时间表。”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秘书长沈进表示:“汽车反垄断指导方针出台固然好,但必须在拆除成熟模式的基础上加以确立。” 从去年下半年开始,相关部门在汽车行业开展的一系列反垄断调查无疑为该指南的发布提供了可分解的样本。

奔驰、奥迪、克莱斯勒和一些经销商在中国收到反垄断车票的原因是价格有限。 “我认为限价的定义是反垄断指南的核心副本之一。 目前,我国汽车市场的成熟度仍然与欧洲、日本相差无几。 如何定义限价行为是一个值得商榷的问题。 ”不愿命名的领域协会相关负责人说。

反垄断指南初稿已经完成

最近,据媒体报道,目前发改委反垄断执法部门正在准备制定汽车反垄断指导方针。

参与制定该指南的相关人士证实了这一消息:“从2008年开始准备,目前初稿已经完成,提交给国务院相关部门。”

据上述信息人士介绍,2008年我国《反垄断法》正式颁布,届时简称《汽车企业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由于《办法》的相关条文与《反垄断法》有抵触之处,掀起了新一轮的创作改革浪潮。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罗磊认为:“修订《办法》主要是为了处理厂家和经销商长期存在的不平等关系,消除旧《办法》中与反垄断法不一致的条款。”

“根据《反垄断法》制定汽车反垄断指导方针,可以更好地权衡诸多好处,促进汽车流通行业更健康、规范的快速发展。 这已成为成熟汽车市场的惯例。 ”上述情报官员作了如下陈述。

1985年,欧盟发布了比较汽车领域的专属豁免条例。 目前,日本也有《汽车流通适用手册》(以下简称《手册》)、《汽车领域公平竞争规约》、《汽车领域限制赠品公平竞争规约》。

“汽车反垄断指导方针希望能够更好地比较研究制造商、经销商、零部件公司甚至平行进口相关公司的好处。 但是,以前这项工作没有受到重视。 ”上述情报官员说。

汽车反垄断指导方针的制定工作从降温到受到重视的转折点是去年下半年以来我国在汽车行业展开的一系列反垄断动作。

据《每日经济信息》报道,自去年宝马经销商接受反垄断处罚以来,克莱斯勒、奥迪、奔驰等整车公司和部分经销商也相继收到了反垄断车票。 而且,住友等12家日系汽车零部件公司也因垄断行为受到处罚。 据统计,目前我国在汽车行业发放的罚单累计已达16.58亿元。

或者参照欧洲联盟的指导方针

汽车反垄断指导方针的制定工作已经进入全面起步阶段。 该法规包括这些副本,肯定会引起业界的关注。 “根据计划,中国的反垄断指导方针主要由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两部分组成,严格规定汽车领域的纵向垄断、横向垄断行为。 ”上述情报相关人员明确了这一点。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汽车产业政策研究室主任黄永和认为,在汽车销售行业,纵向垄断相关的文案包括限价、地域销售限制等。

一位领域协会的相关人士表示:“限价已成为禁止汽车垄断方面的敏感词汇。” 在目前结束的一系列反垄断调查中,奔驰、克莱斯勒、奥迪和部分经销商受到了反垄断处罚。

上述负责人表示,“中国反垄断指导方针中如何定义‘限价’值得进一步研究。 因为相对于欧盟和日本,我国的汽车市场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竞争环境存在很大差异。 ”

资料显示,日本公布的《手册》禁止汽车供应商(包括汽车制造商、总代理)直接或间接限制经销商的零售价,但允许设定建议零售价。 间接限制包括:不按指定价格销售就拒绝新车供应、拒绝退保、禁止经销商低价推广等。

这些情报官员表示:“今后,我国的汽车反垄断指导方针将参照欧盟的方法,随着汽车市场的成熟,逐渐修订的可能性很大。”

截至目前,欧盟汽车反垄断指导方针已经修订了三次,现行法规为《年纵协定豁免条例》和《年汽车领域豁免条例》。 根据规定,汽车制造商实施的排他性供应行为构成《汽车行业纵向协议集体豁免条例》第五条明确禁止的核心限制情况,不得豁免。

标题:“中国将出台汽车反垄断指南 “限价”或成敏感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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