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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吸金20亿权力掮客在哪里吃中央企业? 丁书苗等的方案透视

本网北京12月18日电(记者涂铭熊琳)权力掮客的能量有多大? 操作中标的57个项目,“吸金”20多亿,银行账户达131个……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丁书苗事件中,许多央企向只有小学学历的女民营公司房屋行贿。

财政部司综合处原处长陈柱兵利用手头的专项资金分配审批权,10年来收受了近3000万元贿赂。 其中只有17万元是他单独领取的,其他都是通过“职业经纪人”领取的。 这背后的理由是什么? 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当权者要“挖”多少钱?

操作中标57个项目,“吸金”为20亿以上

16日、17日,因刘志军原铁道部部长事件而备受瞩目的山西籍女商人丁书苗及其女侯军霞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现年59岁的丁书苗,只有小学文化水平。 但是,认识刘志军后充当“权力经纪人”,丁书苗从普通女商人变成了“高铁一姐”,建立了巨大的“黑金帝国”。

紧紧盯着铁路运输、高铁商务,丁书苗在铁路上“发财”。 公诉机关指控丁书苗让23家企业中标57个铁路工程项目,中标额超过1800亿元。 在这57个项目中,53个项目由刘志军致辞。 丁书苗等人从中获得违法所得30多亿元,其中她的个人获得违法利润20多亿元。

刘志军对丁书苗“唯命是从”。 年间,丁书苗委托刘志军处理控制的高铁媒体企业经营资金困难的问题。 原铁道部筹办世界高铁大会时,刘志军呼吁当时担任铁道部运输局局长的张曙光将赞助公司的业务交给高铁媒体企业。 随后,85家赞助企业共计1亿2500万的赞助金作为广告推广费打入高铁媒体企业账户。

项目的“介绍费”是如此惊人。 事发后,司法机关追查丁书苗违法所得,在扣押和冻结的财产中,除大量现金和企业所有权外,仅银行账户就达131件,位于北京cbd核心区域的伯豪瑞庭酒店客房和办公用房337件,其他房产37件。

丁书苗把“权力经纪人”做到了极致,但其实并不像丁书苗那样的“职业经纪人”。

财政部司综合处原处长陈柱兵用手中的专项资金分配审批权,10年来收受了近3000万元贿赂。 其中只有17万元是他单独领取的,其他都是通过“职业经纪人”领取的。

据案件相关人士介绍,与陈柱兵共同受贿的“职业经纪人”达10人,除项目评审专家外,还有个人关系的恋人、朋友和工作交往的政府官员。 陈柱兵很少与一些央企直接接触,这些“受贿代理人”前来向公司申报专项资金,向公司索取贿赂。

中央企业也向民营企业行贿吗? 虽然通过通常的途径申请是未知数,但大多是通过“中介”完成的

值得注意的是,丁书苗负责操纵“权力经纪”的57个铁路建设项目的投标项目中,行贿的23家企业中包括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企业、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企业等知名央企。

丁书苗通过刘志军大力经营铁路工程项目的一号是某大型中央企业,这家中央企业的董事长通过中介找到了丁书苗。 大字不识丁书苗拿着中介写的纸条去看刘志军。 刘志军说:“今后只需要采取这样的形式,把公司名称和标段写清楚,不需要写太多。”

第一次,之后不久,几十亿元的项目被丁书苗“运营”成了囊中之物。 丁书苗等人的惯用手法是,投标人通过中介找到丁书苗,丁书苗给刘志军递纸条,刘志军再打招呼。 投标公司把中介费交给中介,中介还给丁书苗。 在这个过程中,丁书苗将从中收取2%-2.5%的“中介费”。

没有什么独特的。 陈柱兵案的行贿者名单中包括几个央企、国企。

2007年左右,陈柱兵称自己目前负责中央公司贷款补贴资金审核,请恋人黄某向中央公司申请这笔补贴,领取利润费的30%。 于是,黄氏主动联系某水利央企,与该央企主要负责人黄氏见面后,“拍照”向陈柱兵、黄氏支付利润费。 中央企业在财政部支付的中央公司基本建设贷款财政贴息达到1380多万元后,通过下属向黄某和陈柱兵支付了220万元的“利润费”。

“新华社点名数家央企国企行贿丁书苗 中铁二十局等在列”

陈柱兵事件的办事员告诉记者,这家水利公司随后按照正常流程重新申报了这笔补助金,并最终得到了批准。 “一家公司即使知道自己满足特殊资金申请的条件,可以按照通常的方法申请,但也接受了事务员‘利润费’这一潜规则。 虽然他们相信通过正常渠道申请是未知数,但可以肯定的是通过陈柱兵可以做到的。 ”。

事实上,年,京福高铁安徽省明确了工程的“黑幕”,引出了亿元的“买投标费”。 调查表明,民营企业支持国有企业“成功”中标大多有工程施工、转包等前提条件。 “中介费”说白了就是“买”工程的费用,在小领域也有这样的“默认规则”。

制度发挥了什么作用?

为了防止招标成为“装饰品”,要关闭监管的笼子

国有企业频繁向民营企业行贿以保证中标,这种奇怪的现象很不可思议。 为什么有缘国明确规定的招标法律法规和严密程序在权力面前“摆设”? 这中间有多少环节给缺乏监督的权力开了大绿灯?

“权力和金钱的直接联系容易产生很大的风险。 通过当权者,双方不仅可以进行谈判,还可以将风险降到最低。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罗猛说,丁书苗案、陈柱兵案都使用“受贿代理人”模式。 在两个案件中,国有公司是行贿主体的现象被认为是深刻的。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认为,尽管国有公司掌握着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领域和重要行业,但不顾价格向“当权者”行贿,引发巨额国有资产流失,对市场经济秩序的危害性无疑更大。

罗猛认为,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进入一定规模后,市场经济的主体越来越多样化。 竞争加剧,“国有企业老大”不容易维持以前一家公司的局面,必须加快变革。 在这个过程中,一点也不排除公司采取不规范、不合法的手段谋取利益。

专家表示,中央企业高管职权无约束也是这两起事件暴露出来的严重问题。 贿赂与否、贿赂的金额多少,只要和公司的负责人商量就可以决定。 如果100万元的国有资产流入个人口袋,1亿元的汇款将逃避相关监管,其中暴露出的问题将触目惊心。

标题:“新华社点名数家央企国企行贿丁书苗 中铁二十局等在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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