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792字,读完约7分钟

经过记者涂颖浩周洲从上海北京出发

9月2日,中国美国商会举办了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反垄断执法手续及执法实践”为主题的讨论会。 中国美国商会调查的164家成员公司中,有49%的人觉得与最近的反垄断大潮相比的是外资公司。 当天,国家发改委对浙江保险领域发行1.1亿元的反垄断罚单,有力地回击了质疑。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了解到,公众通报称,国家发改委对浙江省保险领域涉嫌签订和实施价格垄断协议的问题进行了调查。 浙江省保险领域协会组织23家省级财产保险企业多次开会协商,约定新车折扣系数,并根据市场份额协商统一的商业汽车保险代理手续费,明确指出这些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

浙江省保险领域协会是本案价格垄断行为的主要策划人、组织者,财产保险企业的违法责任较轻。 为此,国家发展改革委依法对负有首要责任的浙江省保险领域协会处以50万元的最高罚款,对负有次要责任的财产保险企业处以上年度商业汽车保险销售额1%的罚款,共计11019.88万元。

保险业反垄断最大处罚

据发改委公布,2009年以来,浙江省保险领域协会组织23家省级财产保险企业多次会议协商,约定新车折扣系数,并根据市场份额协商统一的商业汽车保险代理手续费。

2009年7月22日,组织浙江省各财产保险企业,约定新车费率调整系数不低于0.95。 对上一年发生赔偿金的9辆以下客车,按车辆购买价格适用汇率调整系数,购买价格为50万~100万元的,汇率调整系数不得低于0.9。 购买价格在100万元以上的,汇率调整系数必须在1以上。

2009年5月8日,2008年车险市场份额超过4%的企业(人保、太保、平安、天安、中华联盟、大地、国寿财险)的商业车险代理手续费为15%以下,市场份额不足4%的企业为16%以下,天秤企业为18%。 在此基础上,<; 浙江省汽车保险领域的自律公约>; 补充约定(浙江保行协秘( 2009 ) 52号)向各财产保险企业发放,还规定对违约企业每件罚款2万~4万元,并从自律条约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浙江保险业被罚1.1亿 反垄断回击“内外有别””

年5月5日,商定调整部分企业手续费,分6个阶段执行不同标准。 第一阶段是人保、太保和平安,手续费7%; 第二档是国寿财险和中华联盟,手续费为8%; 第三段是阳光,手续费9%; 第四级为大地、天安、大众等10家保险企业,手续费为10%; 第五档是安诚、安信、长安,手续费为11%; 第六档为天平、中银、渤海和民安,手续费为12%。

“浙江保险业被罚1.1亿 反垄断回击“内外有别””

根据《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签订“固定或者变更价格”的垄断协议。 发改委表示,在正常情况下,财险企业按费率竞争,投保人选择优质低价财险企业支付保险费,财险企业在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履行赔偿义务。 浙江省保险领域协会组织相关企业达成协议,固定保险费率优惠幅度,实际限制财险企业之间的价格战,相关行为已经违反了《反垄断法》,损害了投保人的利益。

“浙江保险业被罚1.1亿 反垄断回击“内外有别””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观察到,此次处罚导致财险企业罚款1.1亿元,是迄今为止保险业反垄断的最大处罚。 在昨天的发改委公告中,美国利宝保险有限企业浙江分企业、日本爱和谊日生同和财产保险浙江分企业、浙商财产保险浙江分企业、紫金财产保险浙江分企业等9家公司未参与垄断协议的签订、实施,依法终止了调查。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浙江分企业、中国生命财产保险浙江分企业、中国平安财产保险浙江分企业等,积极报告有关签订价格垄断协定的情况,提供重要证据,依法免除或减轻罚款。

记者在调查各企业的处罚情况时发现,人保财险被全额免除。 部分企业的具体处罚结果为:平安财险浙江分企业1599.4万元、太保财险浙江分企业2070万元、中华联合浙江分企业1029万元、阳光财险浙江分企业960万元、大地财险浙江分企业955万元等。

领域协会对顶级惩罚

在这次事件中,浙江省保险领域协会受到了顶级的处罚。 发改委表示,浙江省保险领域协会组织经营者签订垄断协议,督促经营者实施垄断协议,通过行为排除限制市场竞争,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六条和《价格反垄断规定》第九条的规定。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观察到,根据《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领域协会违反本法规定”,“处以50万元以下罚款”,这意味着此次将对浙江省保险领域协会处以最高处罚。 发改委表示,浙江省保险领域协会作为垄断协议主要领导和组织者的各财险企业相对处于被动地位,违法责任较轻,违法行为情节较轻,故按上年度商业汽车保险销售额的1%比例处罚。

“浙江保险业被罚1.1亿 反垄断回击“内外有别””

据北京中高盛律师事务所保险专业律师李滨介绍,这次处罚必须同时及时。 “长期以来,保险领域协会未能促进领域内主体的充分竞争。 》保险领域协会违反反垄断法并受到处罚的最早例子发生在湖南省。 年,湖南省郴州市保险领域协会、常德市保险领域协会、张家界市保险领域协会和永州市保险领域协会因违反《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保险公司签订《合作条约》,被罚款40万元~45万元。

“浙江保险业被罚1.1亿 反垄断回击“内外有别””

值得注意的是,发改委政府首次全文发布了行政处罚责任书,是公开执法新闻、接受社会监督的尝试,表现出外界对我国反垄断执法透明度的质疑。

发改委表示,浙江省保险领域协会组织各财产保险企业设定不同的商业车险手续费率上限标准,削弱各企业吸引高质量代理人扩大市场的竞争,相对固化市场份额,实际上是保护低效的公司, 不仅无助于中小经营者竞争力的提高,反而削弱了全领域经营者提升服务、创新产品的动力,顾客不仅得不到利益,市场竞争减弱,因而难以获得高质量、低价的商品和服务。

“浙江保险业被罚1.1亿 反垄断回击“内外有别””

(/S2 ) )提案委员会:反垄断一视同仁(/S2 ( ) )。

李滨记者表示,此次发改委处罚地方保险领域协会的反垄断行为,是对这一行为的严厉警告,促进了领域内保险企业的充分竞争,引起了监管部门对监管能力的进一步探讨,代表了顾客这一弱势群体的反垄断需求。 不过,北京工商大学保险系教授王绪瑾表示,虽然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在市场化领域无可厚非,但汽车保险领域还没有达到市场化程度。

“浙江保险业被罚1.1亿 反垄断回击“内外有别””

8月,奥迪、宝马、奔驰三大中国汽车巨头相继遭到国家发改委禁止价格垄断板。 中国欧盟商会随后立即发表声明说,一些成员担心反垄断杆“倾向”外资企业,是否受到强势执法。

与上述质疑相比,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表示,发改委对中外公司平等,相关指责没有根据。

其实,早在年,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管局就首先向两大中央企业——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开刀。 但是,年底,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管局宣布将中止两大电信巨头的反垄断调查。 其理由是,两大巨头自主合作,提出改进意见,“提高了互联的质量”。 读者期待的“首先向中央企业开刀”被质疑为“高高举起,轻轻地放下”。

此次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管局在外国商会质疑反垄断“有选择性”的执法浪潮高涨的情况下,插手国内保险业,根据涉案领域协会和公司被举报垄断汽车保险价格,经调查后,对浙江省保险领域协会和21家保险企业进行了严厉处罚,并对外部

标题:“浙江保险业被罚1.1亿 反垄断回击“内外有别””

地址:http://www.vsunglobal.com/vsgnzx/86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