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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王一鸣

3月2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与征求意见稿相比,《办法》首先在可转换优先股、优先股的发行条件和严格限制使用非公开发行的优先股存量等几个方面进行了重大变更。

上海某公募基金经理21日晚间接受《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时表示,的优先股并非只限于今天提交,去年年底发表意见稿时a股已有预期,但随后市场有所调整。 与征求意见稿相比,下跌和上涨的区别应该是在关键点的阶段性变更,如严格限制可转换的优先股等。 他认为,这才是本质上以前蓝筹股这一下跌的根本原因。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对记者表示,对投资者来说,如果不允许优先股转为普通股,只剩下按季发放股息的唯一特点。 因此,投资者非常重视固定股利。

一位保险投资研究员表示,考虑到目前小幅大宗协议存款利率可达约6%,(优先股)股东比例必须在6.5 (至7 )以上,保险资金才能考虑大规模配置。 但是,目前大规模的银行理财产品可以与优先股对接,资金供求使得优先股的发行利率难以上升。

上证50不是充分的条件

21日下午,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根据办法,普通股为上证50指数分股,以公开发行优先股为支付手段收购或吸收合并其他上市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这三种可以发行优先股。

为了保护投资者,试行方法的要点比较容易出现利益输送环节的规定。

第一,严格限制可转换优先股,防止优先股成为新的非稀释股东的权益,不得发行可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

第二,公开发行优先股时,符合三年连续收益的条件,通常发行一年以上优先股的股息;

张晓军表示,根据国外优先股快速发展的历史,优先股的重要运用之一是为经营一时困难、但整体资产状况良好的企业提供融资工具。

第三,非公开发行票面利率不得高于近两年的加权平均净收益率。 《办法》删除了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哪个低为计算依据的表述,使票面价值的规定更加合理。

董登新认为,上证50只是门槛,是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 如果不允许优先股转换为普通股,那么只剩下他每季度支付股息的唯一特征。 他说,优先股的发行者需要充分的盈利能力和固定股利的季度支付。

银行、房地产建筑、能源发行的期望很高

那么,那些领域和企业愿意发行优先股呢?

21日,在优先股试点等消息的催化下,银行板块指数涨幅超过5%,其中浦发银行下午关闭涨停。 此前,浦发银行执行董事沈思在年度业绩报告中表示,该公司积极参与研究,探索了优先股相关的几个事项,但目前态度更为积极。

我感兴趣的不仅仅是银行。 我们将在近期举行关于优先股主题的路演。 从申请情况来看,也有房地产基础设施、能源、公用事业等行业的企业。 一家证券公司的投资者告诉《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在他看来,在同一领域中,不同的企业可能态度不同。 例如,对房地产来说,利率价格需要多方面考虑,而对融资渠道较为畅通的企业来说,发行优先股的意愿相对较弱。

“优先股试点:限制可转换优先股  机构关注股息率”

光大证券3月中旬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目前上市银行大部分股价不超过1倍pb,考虑到中国国情,基本不可能用普通股补充核心资本,优先股可以很好地满足商业银行的诉求。 目前,电力、房地产、公用事业等领域的roe水平高,资产负债率水平高,缺乏成长性。 这是因为在a股不受欢迎。 优先股能够很好地满足上述领域的诉求。

“优先股试点:限制可转换优先股  机构关注股息率”

董登新认为,我国优先股的发行对象应侧重于两类公司。 一是银行和保险企业二是生产能力过剩的中央企业和国有企业 前者通过发行优先股充实资本金,改善财务状况,后者侧重于优先股发行推进市场化领域的并购、产能淘汰、资产重组、产业升级,走出了严重的工业产能严重过剩的结构和怪圈

危险资金:股东比例高于协存后再配置

另外,对于优先股参与的投资者门槛,发言人张晓军表示,公开发行的优先股,任何投资者都可以参与,在市场上公开买卖,没有任何限制。 在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情况下,其条款设计比公开发行的优先股灵活、更多复杂、市场风险相对较大,因此规定了合格的投资者范围,不符合投资者门槛的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的方法间接

“优先股试点:限制可转换优先股  机构关注股息率”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了解到,去年底,中证登发布了《关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开户若干事项的通知》,《通知》确定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可以开立相应的证券账户,投资优先股。 这意味着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进一步扩大。

此前业内人士认为,从投资角度来看,优先股收益率稳定,能够吸引资金和保险机构等长期价值投资者。 这是因为这笔保险资金有望成为投资优先股的主力军。

但是,一位风险投资家的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了不同的看法。 的优先股与保险资金的期限比较一致,确实也有配置的必要性,但重要的是优先股的股东比例是多少。

只有6%的话,保险资金的参与意愿有限。 现在银行的存款利率都上升到6%,所以(优先股)的股东比率必须在6.5 (到7 )以上,才能考虑更多的参与。 保险人说。根据行业预测,大银行的优先股股息率约为6%。 其他中小银行可能达到7%。 目前,大型银行的理财产品能够应对优先股,因此市场资金的供求会影响优先股的定价。

安信证券在昨天的评估报告中表示,在目前的利率环境下,优先股发行利率不太明确,即使设定得很低也不能发行(至少高于余额宝收益率),设定得超过公司的roe水平(上证50的企业不容易设定报价,

偿还期通常在五年以上

值得注意的是,3月21日,国家财政部发布了《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区分及相关会计解决规定》,规范发行和持有优先股、可持续债务等金融工具的会计解决,以会计优先股为权益支撑。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优先股多为低风险投资工具,但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后,优先股成为美国政府应急筹资领域的首要手段,同时理论上优先股是可持续的,但在实际操作中优先股也是不可持续的,投资者也是经济周期

去年年底,申银万国在优先股专项研究报中指出,优先股面临的常规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其柔性合同条件的设计不仅凸显了法律风险,而且公众企业和非公众企业发行优先股的风险水平也有很大差异。

昨天的电话会议上指出,国内优先股需要进一步完善时,有做市商制度、个股期权、存量股等辅助机制。

董登新表示,投资者通常不会永远持有,有时会在适当的时候转让或出售给发行者,因此大部分优先股实际上包括回购权。

对此,21日晚证监会发布的《优先股考试管理办法细则》第十三条决定,发行人回购优先股既包括发行人要求回购优先股,也包括投资人要求回购优先股,企业章程和招股文件中应规定其具体条件。 发行人要求回购优先股的,除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补充资本外,应当完全支付不足的股息。 回购优先股后,相应减少发行优先股的股份总数。

“优先股试点:限制可转换优先股  机构关注股息率”

董登新表示,正常赎回期在5年以上,超长期为一种情况,但优先股可以挂牌交易,因此投资者不愿意继续持有时可以选择抛售转让。

这是《细则》第四十七条,确定了公开发行的优先股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优先股可以在证券交易所转让,非上市公共企业非公开发行的优先股可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中转让,转让范围仅限于合格的投资者。

交易或转让的具体办法由证券交易所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另行制定。

标题:“优先股试点:限制可转换优先股 机构关注股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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