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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2009年和2009年两年的解禁巨浪袭击后,限股解禁压力逐年放缓,全年解禁总量和总市值同比减少近6成。 到年底,限股将占a股总股本的2成多,市场将迎来全流通时代。 从整体上看,随着全流通的基本实现,市场对限股解禁的承担力越来越大。 实现流通限制股不仅可以减持抛售,还可以增加吸收。 这种“有出入”的良性循环的累积效应将在年中充分显现出来。

“四大措施围堵限售股非理性抛售”

“有出入”的累积效应日益显现

解禁高峰那年,1229只股票解除了限股解禁,解禁股合计4246.64亿股,根据解禁时的收盘价计算,市值合计为5.28万亿元。 据统计,从去年1月1日至12月16日,427家公司共计61.7亿股受到重要股东的净减持,市值约为787亿元。

据统计,年限股解禁的上市公司有808家,共解禁股1705.09亿股,年占40.28%,共解禁市值22142.17亿元,年占41.56%,到年底,限股仅占a股总股的两成多。

“年非流通股解禁下降6成,但随着民营公司和家族公司上市企业数量持续增加,非流通股解禁问题仍是今年中国资本市场悬而未决的利剑。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纪鹏表示,股权分置改革将使中国资本市场终于能够完全流通,功不可没。

有市场分析人士认为,在解禁的背景下,国有大盘股仍是今年解禁的主力,但由于控股股东的性质,这部分股票在市场上实现解禁的意愿不大,大幅减持的可能性也不大。

全流通是搞活国有经济整体,推进国有资产合理流动重组,调整国有经济布局的大事。 随着全流通在年基本实现,市场对限股解禁的承担力也越来越大。 流通的股权限制不仅可以减持抛售,还可以增加吸收。 这种“有出入”的良性循环的累积效应将在年中充分显现出来。

借用etf分配股票的避税被屏蔽了

为防止交通拥堵加剧的大小非减持套套,缓解市场压力,2009年12月3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出通知。 从年1月1日起,个人限制转让股份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但是,股权限制转让的高税额会产生很多避税渠道。 例如,etf交易型开放指数基金的预约和购买、大宗交易方法的“股市洗涤”、变更注册地为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工业园区等方法。 另外,据媒体报道,地方政府为了吸引税源,可以返还部分个人所得税,通过异地转让避税。

为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年12月1日再次下发了《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权限制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确定了股权限制的7种类型和9种转让方法。

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认为,限制个人出售股份对转让所得征税,提高了转让价格,降低了套期保值动机,减少了套期保值资金流失带来的股市资金面的不确定性。 因为这有助于限制大股东的频繁抛售,稳定市场信心。

英国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表示,补充通知显然是为了完善迄今为止的实施过程中的漏洞。 这将使市场行为更加规范、更加公平,调节作用也更加有效。

征税政策的盲点逐渐消除了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面对巨大的优势诱惑,现实中避税途径层出不穷。

“去年年底发布的《补充通知》旨在完全消除个人转卖税实施过程中的漏洞,但《补充通知》并未完全杜绝避税手段。 ”一位拆迁师表示,在“异地转让”中,地方政府仍然可以向限股转让者提供个人所得税返还奖励。

按照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税收60%归中央财政,40%归地方财政。 据了解,大小非减持收取的税收分为国税和地税两部分,地方政府收取的地税部分中,地方政府拥有绝对处置权,部分税收可以以财政奖励的形式“大小非”返还。

例如,江西省鹰潭市出台了《鼓励在鹰潭市辖区证券机构转让上市公司股权限制的奖励办法》,对“转会”此前减持的股权限制给予税收优惠。

事实上,地方政府对限股减收税收的返还奖励部分来源于地税,不影响国税收入,因此成为部分地方政府如此名副其实、合理操作的原因。 同样,在上述营业部解禁后,可以享受随之而来的优惠政策。 这意味着限股业主们将获得越来越多的收入,在真金白银的诱惑下,逃税将产生“减收移民”。

除此之外,“大小非”以限价作为股份设立了新企业,持有新企业的一定股份。 如果通过新企业的正常经营获得收益,也可以出售新企业的股票。 迄今为止的股份限制没有出售,但这样实际上取得了避税的效果。

从二级市场的角度来看,限制销售期限后再高转也可以避税。 例如,某自然人持有某上市公司的限制性股票100万股,限制期结束后,企业在年报中进行10周10的高比率转换,则该自然人持有的股票数为200万股,剩下的100万股是限制期结束后获得的流通股,因此转让所得为个人 因此,一些上市公司会选择在售期结束后进行高比例的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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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目前仍存在的问题,业内人士认为,由于新增征收对象和税率等方面没有变化,且多数限制性股票的持股价格较低,《补充通知》难以明显抑制目前限制性股票的抛售行为。 我国资本市场仍处于不断探索和完善的阶段,新情况、新问题仍将不断出现。 未来财税部门和证券管理运营机构一定要密切合作,形成政策与管理的合作关系,保证我国证券市场建设和税收管理沿着健康的轨道稳步前进。

“四大措施围堵限售股非理性抛售”

阻止辞职的现金化

给创业板上“扎实的诅咒”

面对不可抗拒的资本诱惑,高管集中辞职套现现象仍成为近期创业板市场流行的“怪象”。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41位创业板高管与奋斗多年的老东家分手后选择辞职。 例如,立思辰( 300010岁)的张旭光、海兰信) 300065岁的高连才等相继上演了“离职也不离职”的戏剧。 康奈( 300061岁)上市刚满半年,独立董事、董事兼副社长、监事等5名干部相继辞职。 理由都是为了业务安排。 并且,股权限制解禁后,减持套现现象在创业板中也很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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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1月1日,创业板限售解禁第一天,持有5%以下的限售股开始流通。 华谊兄弟( 300027 )、金亚科技( 300028 )、吉峰农机) 300022 )、银江股份) 300020 )创业板企业原始股东选择当天套现纸质财富,4家企业股东累计减持9起,合计超过1000万股,金额

数据显示,去年创业板企业高管净减持额为101.3亿元,占所有a股企业净减持额的比重达到77.7%。 另一方面,创业板24亿5000万股解禁流通,市值超过千亿元。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认为,高管稳定是评价上市公司是否具有成长性的重要标准,上市公司应保证其主要团队高管在3年内不频繁变动,严格管控上市公司高管减持行为,这是对广大投资者的责任体现 如果高管轻易离开,中小股东持股的价格和风险肯定会增加。

“创业板企业的内部核心,特别是董秘、副董团队一夜暴发户套现不利于资本市场,但创业板的富集并没有这样迅速点燃创业热情,而是消磨了创业热情。 创业公司应该用少量资金保持高效的创业热情。 ”刘纪鹏认为,创业板上市企业高管覆盖的现象是表达公司管理者对创业板未来担忧的方式,这一现象的根源在于创业板发行效率的不合理和不平等。 他认为目前的创业板政策有很大漏洞,可能隐藏在资本市场未来健康的快速发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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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遏制这一风潮,去年11月,深交所紧急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创业板上市企业董事、监事和高管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 其第一个新条款是,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层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辞职的,不得在申报之日起18个月内减持股份。 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包括第七个月、第十二个月)申报离职的,不得在申报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 另外,深度交流所鼓励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层股东延长锁定期、设定最低减收价格等约定。 这对创业板的高管们无疑施加了“极尽的诅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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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分析人士认为,新规定有助于缓解创业板企业高管的掩饰冲动,稳定市场和投资者的心理预期,但仅从时间上延长上市公司高管减持期,并不能从根本上推翻上市公司高管急于掩饰的短视行为,也起到了警示作用 未来要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保荐人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监督责任,对监管不力的保荐人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此外,还应规范中小股东对减持股份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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