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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12日正式发表了《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也对市场瞩目的新股超募发行等现象进行了解释。

推进“超募”管理工作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超募是新股发行市场化改革初期的必然现象。 从积极的角度看,融资规模与发行人预期不一致是新股发行中的正常现象,是上市公司与新股认购者之间的再分配,是市场机制的自动调整结果。 “从慎重考虑的角度看,监管层将防止上市公司滥用超募资金,从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管等制度安排出发,推进这方面的事业。 ”负责人说。

“证监会释疑新股发行四现象”

网上的报价太高的话没有约束力

负责人表示,与已经发行的中小企业发行价相对应的平均订单倍率为112倍,与上海主板相对应的订单倍率也达到了4.3倍。 造成这一现象的部分原因是网上销售比例低,一个机构的配资数量少,对询价机构的约束力不足。 即将开始的第二阶段改革将完善这些方面

新股促使风险意识的提高

“市场非常关注新股的破发。 ”该负责人表示,破发预示着新股不败神话的消除,从某种意义上说将促进投资者市场风险意识的提高。 新股发行和一级市场风险有助于进一步现实化,传播到新股定价中,降低发行环节的不合理行为。 新股发行第一轮改革启动以来,截至今年8月底,中小板首日15家,1个月内43家,创业板首日5家,1个月内21家破发。

“证监会释疑新股发行四现象”

市盈率的高低体现了市场化改革

对于新股发行市盈率高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目前新股发行的市盈率确实比改革前有一定幅度的提高。 新股发行取消行政指导后,一级市场价格向二级市场靠拢是客观的必然反应。 “重要的是,要提供合理的市场机制,让市场各方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评估,达成共识,制定发行价格。 ”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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