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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李泽民经过北京发

“豆子嬉戏”、“大蒜冷酷”滋生的市场土壤,将迎来更严厉的监管处罚。

昨天( 7月13日),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惩治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时期价格违法行为的特别规定》(征求意见稿) (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经营者捏造涨价新闻 没有违法所得的,处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罚款最高限额增加到现有法规允许的最高限额的两倍。

据《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介绍,今年4月,国家发改委召集了一些专家,听取了贯彻涨价的各方面意见。 与会专家表示,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基本采用专家意见,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将制定更加细化的规定。 据说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截止日期是每年8月13日。 / br// h///br// h//欲加大处罚力度

征求意见稿的“市场价格的异常波动时期” 其中经营者捏造、散布涨价新闻,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的,处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根据以往《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规定,对扰乱市场秩序的经营者,最高可以罚款100万元。 昨天发表的意见听取,明显加大了处罚力度。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快速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建议,专家们应该向发改委主张从量处罚的大致情况。

另外,经营者对市场供给紧张、价格异常波动的商品,只进行多售、少售、不出售或拒绝囤积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没有违法所得的,处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

其他相关法规并未确定个人扰乱市场的行为,但此次发布的新规,明显细化了处罚对象。

征求意见稿且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捏造散布涨价新闻,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以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领域协会或者其他机构的组织经营者相互贯彻、操纵市场价格的,可以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

认证标准需要细化

应该观察的是意见征集稿认定、经营者的

李国祥对此,应当对经营者的惜售、囤积行为设定一个标准或上限,在达到一定期限或囤积的货物达到一定限度时,予以相应的处罚 他举例说,当产品价格上涨时,如果不销售一周以上,就可以处罚。

在一些行业人士看来,囤货完全满足市场竞争的要求,但如果囤货严重造成供需扭曲,这种囤货必须受到打击 日前被处罚的吉林吉豆企业认为,不服处罚的理由之一是没有囤积。

7月1日,据国家发改委等三部门介绍,吉林省玉米中心批发市场等多家公司于去年10月召集国内16个省区市数百家绿豆销售公司召开会议,宣布绿色

与此次处罚相比,认为绿豆经销商开始叫苦不迭,会议中涨价不彻底,价格暴涨的主要原因是供求关系的失衡。 包括现在内蒙古达到粮食贸易有限企业的公司在内,都没有交纳罚款,所以计划进行行政复议。

价格主管部门表示,现行法规对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明显不足,且手续过长,不利于及时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意见征集稿的规定,有助于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及时制止和严惩价格异常波动期的价格舞弊行为,控制通货膨胀预测,稳定价格总水平,保护顾客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 br// h// br// h// br// h// br// br// br// br// h /转载时,请联系“每日经济信息”。 未经《每日经济信息》授权,严禁转载和镜像,违者必须追究。 / BR// HR// BR /每次预约都要打电话[/BR// HR// BR// HR//北京: 010-58528501上海: 021-61283003

标题:“发改委:操纵市场价钱最高罚2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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