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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来源:视觉中国)

近日,设在央行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指导组办公室和设在银监会的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指导组办公室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整治“现金贷”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随着政策的落地,“现金贷”领域将迎来大洗牌,成千上万的平台将面临整顿整理。

《通知》指出,具有无场景依赖、无用途指定、客户群体无限、无抵押等特点的“现金贷”业务高速发展,在满足部分集团常规费用索赔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反复过度放贷、信用不合理催收、不正当催收

对目前“现金贷”领域存在的高额利息、不当催收、多头贷款、高杠杆、风险扩散等问题,《通知》做出了确定规定,其中在小额贷款企业监管部门新建互联网小额贷款企业 建设计划被批准的,暂停批准开业; 新建小额贷款企业的部门必须符合国务院的有关文件规定,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原有单位,必须重新审查其业务资格。

““现金贷”领域将迎大洗牌 上千家平台面临整顿清理”

苏宁金融研究院互联网金融中心主任薛洪言认为,《通知》对“现金贷”的定义更广,“无场景依赖、无用途、无客户群体限定、无抵押”的费用贷款业务在此次整治范围内,p2p开展的“现金贷”的特点。 网络贷款房屋研究院院长百程说,《通知》对“现金贷款”没有严格的定义,只规定了“无场景依赖、无用途指定、无客户群体限定、无抵押”等特点,小额贷款业务必须满足这一要求

““现金贷”领域将迎大洗牌 上千家平台面临整顿清理”

据悉,目前一些“现金贷”机构通过“高收益覆盖高风险”的方法扩张迅速。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民间借贷利率支持24%以下,不保护36%以上。 《通知》规定,各机构以利率和各种费用形式向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价格应当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禁止发放或中介违反法律有关利率规定的贷款。 各机构向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价格应当一律换算为年化形式,各种贷款条件及逾期解决等新闻应当事先全面、公开披露,向借款人提示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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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开鑫金服总经理周治翰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前一些机构曾试图以“率”换“费”的方式逃避监管。 表面上可以“下调”借款利率,“符合”监管规定,以较低的利率水平吸引顾客。 但实际上,用借款手续费的方法收取少量借款利率,可能会增加隐性价格,误导借款人,加重借款负担。 《通知》将利率和手续费统一计入借款价格,可能会稍微动摇“现金贷”机构的经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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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根据《通知》,“现金贷”需要持卡经营。 “设立金融机构,从事金融活动,必须依法接受准入管理。 未取得依法经营放贷业务的资格,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经营放贷业务。“银行领域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无放贷业务资格的机构提供资金发放贷款,也不得与无放贷业务资格的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 业内人士表示,在暂停增量、压缩库存的政策背景下,预计没有关联牌照的工作机构将陆续曝光。 持卡机构对相关合作更加谨慎,业务开展缓慢。

““现金贷”领域将迎大洗牌 上千家平台面临整顿清理”

中科院金融研究所法和金融研究室副主任尹振涛认为,对任何无牌照平台来说,存在暴力催收、高利率、利率转息等问题的糟糕平台,已经被监管层定义为非法经营,将来将被清除。 有一定规模和知名度,但业务模式和牌照不够完善的平台,应该尽快挂牌,对这些组织来说,变革是最大的问题。

记者表示,目前市场上实际持卡的“现金贷”机构很少。 尽管没有准确的统计数据,但业界估计目前的“现金贷”平台总数在2000-5000家之间,其中实际拥有互联网小牌照的只有几十家。

银监会金融部副主任冯燕在日前召开的银监会近期积分业务通报会上表示,为防范金融风险,保障客户权益,下一步将把“现金贷”业务纳入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范畴。 监管部门根据疏松耦合、标本兼治的大致情况,在多管齐下进行综合治理。

虽然新规整体趋紧,监管范围超出市场预期,但有业内人士认为,与以往p2p领域的整治思路一致,“现金贷”的整治也迎来了过渡期。 《通知》提出:“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主导,确定各机构维修主责任部门,探索风险底线,制定维修计划。”为相关公司提供了喘息和变革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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