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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贾斯汀

7月12日,厦门回到了夏季晴朗炎热的天气,再也看不到风尼伯特留下的痕迹。 同样,7月9日厦门市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局公布的楼市融资限制政策也突然发生了变化。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了解到,厦门市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局官网和微信公共平台上公布的楼市信用调整政策已被删除。

随后,记者进一步了解到,这一政策变化与9日朋友圈流传的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和厦门市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局的政策“掐架”有关。

信用限制政策已从官方网站上删除

在厦门市房价快速上涨的背景下,7月9日上午,厦门市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局发布了新的楼市调控政策,主要文案如下。

第一,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信贷政策。 购房户名在厦门市无住房、无住房贷款记录的最低首付比例为25%; 厦门市有住房,无住房贷款记录,或名下有1笔住房贷款记录,贷款相应结算的最低首付比例为30%; 名下有1笔住房贷款记录未结清,或名下有2笔以上住房贷款记录,且相应贷款已结清的最低首付比例由40%调整为60%; 名下有2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不接受贷款申请。

“人行:地方无权决策信贷政策 厦门:差别化房贷政策不改变”

二是调整住房公积金信贷政策。 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比例在20%以上,贷款利率按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的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比例在50%以上,贷款利率按公积金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停止向申请第三次以上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三,是政策调整的时候。 上述政策调整由人民银行厦门中心分行和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分别主导组织执行,自年7月15日起施行。 新建商品房的购买以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名的时间为准,二手房的购买以市房地产登记中心的领取时间为准。

由于政策文案指向信用,不久,厦门行业微信的朋友圈又被人民银行厦门中心分行和地方政府“吵架”的新闻搞疯了。 微信截图显示,在人民银行签名的官员表示,分行已经与政府提交谈判,地方政府无权决定信贷政策,信贷政策需要以金融部门公布为准。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认为,此事及隶属厦门相关部门与人民银行总行的信息表达不充分,协调不充分。

7月12日,《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通过银领域相关人士获悉,上述传闻中人民银行职称人员发布的信息属实,其观点也确实代表了人民银行厦门中心分行的意见。 7月9日厦门公布限制性贷款政策后,双方就金融政策公布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磋商。

记者了解到,其实政策出台时,厦门各大银行也接到了相关通知。 行业执行政策后,记者发现上述限贷政策最终被从厦门市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局官网删除。

新的信用政策的公布正在搁置中

7月11日,《厦门日报》发布的“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快速发展”消息称,7月8日,市长佩金加主持了第111届市政府常务会议,重点研究厦门市房地产相关工作。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厦门市从大力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加快商住用地供应步伐、差别化管理商品房定价等方面采取了各种积极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快速发展。 会议将适当调整房地产市场相关政策,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会议还确定,政策支持刚性住房购买诉求和合理改善性住房诉求,目的是抑制投机性住房购买,吸引合理土地获取、合理住房购买、合理投资。

一位业内人士认为,从这些消息来看,厦门市政府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决定不会改变。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戴亦一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从政策发布的角度来说,金融政策确实需要以金融部门的发布为准,但地方性政策发布一般首先由地方政府发布。

此外,记者还获悉,此前合肥在本月初试点的楼市新政中,也涉及差异化信贷政策,但该政策的发布单位为合肥市房管局。

这些银行官员对记者表示,此次厦门信贷限制政策出台的首要焦点仍是发布者问题,人民银行厦门中心分行认为信贷政策发布者应由人行发布或双方共同发布。

据有关人士介绍,厦门差别化住房贷款政策今后还将出台,人行厦门中心支行已经向总行提出申请,但具体复印件和时间尚未确定。

标题:“人行:地方无权决策信贷政策 厦门:差别化房贷政策不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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