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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国资委要认真准备国资国企改革方案,争取三中全会后,尽快出台,形成上下联动的改革局面。 》国资委副主任黄淑最近在全国国资监管政策法规和指导监督工作座谈会上表示。

黄淑和表示,我国国有公司仍处于市场化改革的重要阶段。 即将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为进一步深化国有公司改革作出新的部署。

黄淑和进一步指出,各地国资委要高度重视,按照中央决定部署,积极研究深化本地区国有公司改革的总体思路和具体措施。 必须牢牢把握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改革方向,立足现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以资本为纽带的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夯实国有公司作为合格市场主体的体制基础。

国资委未来的工作思路中,黄淑和强调必须强调两个要点。 一是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和集中优化配置。 二是建立优秀的地方特色公司。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必须牢牢抓住这两个要点,下定决心突破。

并且,黄淑和特别指出,当前国资改革不顺利,在于政企分开、政资分开不充分、政府职能转变不充分。 要反复良好地推进政府企业分离、政府资金分离和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推进国资监管体制的改革和完整性。

为此,黄淑和要求认真研究推进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的政策措施,根据放宽市场准入、全制经济快速发展的改革要求,积极引进公司在改革上市、并购重组、项目投资等方面的民间资本和战术投资者,全面推进国有公司的企业制股份制改革

黄淑和表示,要根据公司产权结构和组织形式的一些变化,加快现代公司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规范的董事会建设,建立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加快形成适应市场竞争要求的公司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 必须研究规定监管公司的功能定位,深入探索分类监管的途径和方法,提高国有资产监管的对比性和比较有效性,进一步激发国有公司的活力。

“国资委:国企改革方案三中全会后尽快出台”

 

黄淑和还要求,各地国资委高度关注地方机构改革中地市级国资委的机构设置和职能定位,防止体制弱化和倒退。 积极推进地方综合性立法,完善地方国资监管体制加强地方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的县级国资监管机构建设。

标题:“国资委:国企改革方案三中全会后尽快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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