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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隆式”坐庄迷人再现,很快就引起了证券界知名律师、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宋一欣的关注。

宋一欣律师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说,从综合宇宙动力的情况来看,质疑徐文锦等5位自然人是一致行动的人是完全合理的。 虽然这些市场数据都不足以成为说明其一致行为者的直接证据,但可以通过举证证明、举证倒置来验证他们的关系。 如果他们不是一致行动者,就必须直接拿出证据说明。

宋一欣律师还表示,根据证券法第86条的规定,当徐文锦等5名自然人通过证券交易共同持有宇宙动力发行的股票达到5%时,这一事实就发生了。

此外,《证券法》第八十六条还规定,在报告5%的持股比例的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的两天内,不得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徐文锦等5名自然人持有的宇宙动力在购买后6个月内出售或在出售后6个月内购买,其收益全部归该企业所有时,宇宙动力董事会应收回其收益。

另外,《证券法》第77条规定: (一)通过单独或共谋,集中资金特征、控股特征,或利用新闻特征共同或连续买卖; (二)与他人贯通,按照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方法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以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四)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 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作为航天发展动力的徐文锦等5位自然人股东利用巨额资金连续认购,带来股价大幅波动、股东数量锐减和人均持股激增,筹码集中后市场交易量也很小,是非常典型的股价操纵。

“律师:涉嫌两项重大违规”

“坐在庄稼人本身就是操纵股价的行为。 ”宋一欣律师补充说:“联合进行股价操纵时,证券法规定的处罚分为三个方面,第一个是行政处罚,第二个是经济制裁,最后有了这两个,投资者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投资损失。”

考虑到这一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已经向陕西省证券监督局、深交所等有关方面提交了相关资料,但在记者发出消息之前,未能联系到航天动力方面。

标题:“律师:涉嫌两项重大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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