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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对实际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激励支持程度的通知》。

对社会投资健康快速发展、公司债券发行、债券品种创新和风险防范等业务效果显著的市(地、州、盟),2年内对其行政区域内的公司实施申请公司债券(/S2/)的“直通运行”机制)公司直接向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申报

对道路交通建设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较好,地方投资充足,促进社会资本进入交通建设行业措施有力,交通债务风险防范工作落实有力的省(区、市),该省(区、市)具备条件的交通建设项目)/S2/)优先3


以下是原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真正实际工作效果显著的地方

关于进一步加强激励支持的通知

国辩发〔〕第1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了进一步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从各地实际工作出发的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形成活跃发展的良好局面,国务院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决定将2010年实施的24项审计激励措施调整增加到30项审计激励措施,落实相关重大政策措施,取得明显成效,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撑力度。 经国务院同意,现将调整后的鉴定激励措施及组织实施等若干事项通知如下

“重磅!国务院将督查激励措施由24项增至30项,进一步加大对地方支持力度”

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显著,事中事后监管等相关政策措施社会反映良好的市(地、州、联)、县)市、区、旗),优先纳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相关试点,拉动公司制度交易价格 (由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

二、在培育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方面,优先支持对外贸易、促进外资稳定增长、积极优化商业环境成效显著的省(区、市)。 (由商务部负责)

三、对促进社会投资健康快速发展、发行公司债券、债券品种创新和风险防范等事业成效显著的市(地、州、联),2年内实施其行政区域内公司申请公司债券的“直通运行”机制(公司直接向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申报, 不需要从省级快速发展改革部门转型) )鼓励地方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量,发挥促进公司债券投资、稳定增长的积极作用(由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负责)

“重磅!国务院将督查激励措施由24项增至30项,进一步加大对地方支持力度”

四、年度固定资产投资保持稳定增长,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开工、投资完成等情况良好的省(区、市),在中央预算内投资现有专项中统一安排部分投资,并鼓励该省(区、市)符合条件的项目 (由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负责)

五、对财政预算的执行、收入质量的提高、财政存量资金的充分利用、国库库金管理、财政资金批量采用、预算公开等财政管理工作完成情况较好的省(区)市),中央财政推荐利用核定回收的财政存量资金、年度预算中单独安排的资金等

六、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良好,地方投资充分实施,促进社会资本进入交通建设行业的措施有力,对交通债务风险防范工作执行有力的省(区、市),优先办理具备省(市)区、市)条件的交通建设项目三年滚动计 (由交通运输部、财政部负责)

七、地方水利建设投资落实到位,中央水利建设投资计划完成率高的省(区、市),适当增加中央预算内的部分投资,相应减少地方建设项目的投资。 (水利部,由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负责)。

八、对消除金融风险、完善诚信金融生态环境、维护良好金融秩序、健全金融客户权益保护机制成效较好的省(区)市)或其辖区先行开展金融创新试点,支持金融改革试点区申报等方面 在相关行业加大再贷款、再贴现的支持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全国性股票银行(由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负责) ) ) ) )。

九、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效益好、闲置土地少、且对用地诉求较大的市州联合县市区旗),在全国新建用地规划中设定一定的指标予以鼓励,支持稳定增长、结构调整、关爱民生、建设短板项目。 (由自然资源部负责)

十、对按时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且成效显著的省(区、市),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考核结果,在分配年度中央财政资金时适当倾斜。 (由农业和农村部负责)

十一、推进农产品流通现代化,积极快速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与产销对接效果显著的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向电子商务农村综合示范和电子商务强县建设倾斜。 (由商务部负责)

十二、对实施创新驱动快速发展战术、推进自主创新、快速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成效显著的省(区、市),鼓励先行试行创新政策,优先支持其行政区域内符合一个条件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或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扩张或区位调整, 优先支持符合其行政区域内一个条件且快速发展基础良好的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由科学技术部负责)

“重磅!国务院将督查激励措施由24项增至30项,进一步加大对地方支持力度”

十三、对改善地方科研基础条件,优化科技创新环境,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落实国家科技改革和快速发展重要政策成效显著的省(区、市),中央在吸引地方科技快速发展专项资金中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给予一定倾斜,并在其行政区域内 (由科技部、财政部负责)

十四、推进“双创”政策落地,扶持“双创”支撑平台,构建“双创”快速发展生态系统,构建“双创”升级版等方面大胆探索,大胆尝试,建设成效明显的区域“双创”示范基地,打造“双创”示范基地。 优先支持重要创新创业活动的举办,在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方面精益求精,对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重要项目,优先定位与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招商基金、国家中小企业快速发展基金等对接,加快新经济的快速发展,培育新的动力,创造新的 (由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负责)

“重磅!国务院将督查激励措施由24项增至30项,进一步加大对地方支持力度”

十五、对促进工业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实施技术改造成效显著的市(地、州、联),在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布局和服务型制造等试点模式方面优先扶持,工业转型升级资金等抓手 促进其行政区域内制造业转型升级、公司技术改造和制造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由工业和新闻部负责)

十六、大力发展战术性新兴产业,对产业特色明显、技术创新能力强、产业基础雄厚的市(地、州、联),优先支持战术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倾斜要点项目,鼓励地方创新体制结构,特色鲜明、协同 (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与相关部门合作负责)。

十七、大力调整改造老工业基地,扶持原有产业改造、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承接产业转移和产业合作等成绩突出的市(地、州、联),鼓励中央预算内投资,优先扶持重大改革和重大政策方面的先行试点, (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与相关部门合作负责)。

十八、大力培育相继出现的替代产业、改善民生保障、加强生态环境整治、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等,转型成效突出的资源枯竭城市,中央财政在安排年度补助资金时将斜向扶持,优先扶持重大改革和重大政策上先行先试 (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十九、质量业成效突出的市(地、州、盟)、县)市、区、旗),推进质量业创新、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和应用示范基地建设、重大质量项目投入、质量技术机构布局建设、中小微型公司和 (由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

二十、关于校企合作推动力大、职业教育快速发展环境好、推进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显著的省(区、市),优先纳入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建设,建设有中国特色的高水平高等学校和专业、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提高现代职业教育质量计划等重要项目 (教育部与有关部门合作负责)

二十一、对大力落实鼓励和支持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促进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和各种积分群体就业创业等任务完成的较好的省(区、市),中央财政将给予适当补助。 (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 ) ) )。

二十二、对在扶贫开发绩效考核中被认定为完成年度计划、减贫效果显著、综合评价好的省(区、市),在分配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时给予一定的奖励。 (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公室负责) )。

二十三、便利积极推进搬迁工作,对成效显著的省(区、市),进一步加强对搬迁工作的扶持,倾斜用劳动者救助资金安排,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条件的改善。 (由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负责)

二十四、对棚户区改造、农村危险住房改造工作积极有效的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在安排中央补助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相关资金时,给予适当奖励或者倾斜支持。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负责)。

二十五、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效显著的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发放至相关省)区、市)后,省)区、市)统一给予一定比例或额度的奖励。 (由国家卫健委、财政部负责) )。

二十六、对养老服务业扶持政策实施积极、养老服务体系制度建设成效显著的省(区、市),在安排中央补助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遴选相关试点项目方面给予倾斜扶持。 (由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民政部负责)。

二十七、环境治理项目推进较快,要点区域大气、要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的市(地、州、盟),中央财政年度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发放至相关省)区、市后,省)区、市)给予相应奖励 (由生态环境部、财政部负责)

二十八、对河长制湖长制事业推动力大、河湖管理保护成效显著的省(区、市),在分配年度中央财政资金时适当倾斜。 (由水利部、财政部负责)

二十九、开展农村生活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显著的县(市、区、旗),在分配年度中央财政资金时适当倾斜。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负责) ) )。

三十、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成效明显,创造典型经验办法,接受国务院评奖的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在下一年度国务院组织的有关实地评奖中实施“免评”。 (由国务院办公厅负责)

做好实际工作,针对相关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是新时期加强和改进审计工作、鼓励长效机制的重要措施,激励地方奋发图强,推进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决策的贯彻落实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审计激励措施,及时制定或调整完整的实施办法,确定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审计激励措施切实实施并取得实效;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统一规范评鉴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完善评鉴考核体系,改进评鉴考核方法,创新评鉴考核方法,优化操作流程,客观公正客观全面地评价地方工作成效,缓解基层负担 要做好招商政策解释工作,指导和帮助地方运用充分的审计激励措施,逐一发挥审计激励的示范诱惑作用。 各省(区、市)政府应当建立省级政府办公厅主导、省级有关部门参与的就业机制,统一实施本地区的督查激励措施组织和落实就业。 有条件的省(区、市)可以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的配套措施,加大激励支持力度,提高激励效果。 国务院办公厅加强统筹协调检查,及时对查处激励措施实施有效组织判断。

“重磅!国务院将督查激励措施由24项增至30项,进一步加大对地方支持力度”

各有关部门制定或调整完整的激励措施实施办法,并于年12月31日前报送国务院办公厅。 从2019年开始,各有关部门在每年2月底前,根据上一年度的业绩,结合国务院大评鉴和有关特别评鉴的情况,研究提出拟对评鉴给予激励的地方名单,并报送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与有关方面的统一组织开展相关审计激励工作。

自该通知发布之日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提高对实际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激励支持程度的通知》(国务发) 82号)停止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年12月6日

标题:“重磅!国务院将督查激励措施由24项增至30项,进一步加大对地方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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